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9734/202209-00126 | 组配分类 | 主动回应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2-09-27 15:42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主动回应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 主题导航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信息名称 | 关于非主城区户籍人员申请公租房的回应 | 内容概述 | 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乡镇进城务工和外地来宁工作的住房困难家庭。非主城区户籍家庭申请公租房的需首先满足:1、城区实际居住,且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在城区自主经营1年以上;2、申请当月前连续缴纳24个月以上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等两项基本条件,同时还对房产、收入、车辆、财产等条件和申请受理地点做出了具体的要求.2022年度公租房申请标准可在:宁国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查询//www.siseiken.net/Jczwgk/show/2386247.html,也可电话联系我中心住房保障科详细咨询,电话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