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734952262G/202209-00094 组配分类 受灾人员救助
发布机构 宁国市应急局 发文日期 2022-09-05 11:44
发布文号 宁应急〔2022〕89号 关键词 受灾人员救助
信息来源 宁国市应急局 主题导航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信息名称 关于下拨2022年度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批洪涝灾害救灾补助)的通知 内容概述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全市洪涝灾害情况,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第一批洪涝灾害救灾补助)的通知》(皖财资环〔2022〕792号)精神,经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下达(具体金额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此次下拨的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应急抢险工作,重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等工作。二、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号)《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

关于下拨2022年度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批洪涝灾害救灾补助)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全市洪涝灾害情况,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第一批洪涝灾害救灾补助)的通知》(皖财资环〔2022792号)精神,经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下达(具体金额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拨的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主要用于展应急抢险工作,重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等工作。

二、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皖财建2020948)有关规定,严格加强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实行绩效考核。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绩效运行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相关资料。

附件:宁国市2022年度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批洪涝灾害救灾补助)分配表

202291


附件

宁国市2022年度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批洪涝灾害

救灾补助)分配表

序号

单位

金额(万元)

备注

1

河沥溪街道

2

2

汪溪街道

2

3

港口镇

2

4

仙霞镇

6

5

宁墩镇

5

6

甲路镇

6

7

云梯乡

5

8

南极乡

6

9

万家乡

7

10

方塘乡

5

11

青龙乡

4

总计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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