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1679/202210-00021 | 组配分类 | 河长制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22-10-11 08:45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河(湖)长制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水利局 | 主题导航 | 农业、林业、水利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2022年7-9月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 内容概述 | 1、根据《层转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和河湖“四乱”问题排查情况抽查复核工作。2、按照省河长制决策系统考核要求,动态调整市乡村三级河湖长及责任河湖段,完成河长公示牌更新工作,督促做好各级河湖长巡河巡查任务。3、因人员变动,为了进一步落实河(湖)长制工作,中共宁国市委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调整市级河(湖)长及牵头协助部门的通知》(宁河办〔2022〕9号)。4、稳步推进2022年省级幸福河湖创建(万家河、板桥河)和东津河、中津河河湖健康评价工作。5、定期更新“宁国河长制”微信公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