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55631526X5/202210-00037 | 组配分类 | 下载中心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2-10-20 11:3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下载中心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人社局 | 主题导航 | 劳动、人事、监察 |
信息名称 | 劳务派遣单位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备案所需材料 | 内容概述 | 1、《劳务派遣单位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备案申请书》。2、上级隶属法人单位的《劳务派遣许可证》。3、上级隶属法人单位书面报告许可机关设立分支机构经营劳务派遣的回执。4、分公司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自有办公场所应提交房产证明;有偿使用的办公场所应提交租赁协议和房产证明复印件)。5、分公司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6、分公司符合劳务派遣法律规定的规章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7、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 |
1、《劳务派遣单位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备案申请书》。
2、上级隶属法人单位的《劳务派遣许可证》。
3、上级隶属法人单位书面报告许可机关设立分支机构经营劳务派遣的回执。
4、分公司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自有办公场所应提交房产证明;有偿使用的办公场所应提交租赁协议和房产证明复印件)。
5、分公司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6、分公司符合劳务派遣法律规定的规章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
7、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二)工作地点;(三)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五)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七)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八)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九)经济补偿等费用;(十)劳务派遣协议期限;(十一)劳务派遣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十二)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劳务派遣协议的其他事项)。
注:《劳务派遣单位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备案申请书》应提供原件,其他申请材料出示原件并经当场审查后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应当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盖章,多页材料还需盖骑缝章)。
办理科室:宁国市人社局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科
联系电话:0563-4013745
办理地址:宁国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民路)五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