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52X0/202208-00107 组配分类 本级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宁墩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08-20 15:22
发布文号 关键词 本级政府文件
信息来源 宁墩镇人民政府 主题导航 综合政务
信息名称 宁墩镇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内容概述 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皖政〔2011〕84号)、《宁国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宁政办秘〔2022〕3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地质灾害灾情回顾及趋势预测(一)2021年地质灾害灾情回顾2021年,我镇市级在册地质灾害点1处,规模为小型。2021年,我镇本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在充分总结“利奇马”台风灾害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坚持防患于未然

宁墩镇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皖政〔2011〕84号)、《宁国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宁政办秘〔2022〕3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灾情回顾及趋势预测
(一)2021年地质灾害灾情回顾
2021年,我镇市级在册地质灾害点1处,规模为小型。
2021年,我镇本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在充分总结“利奇马”台风灾害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坚持防患于未然,积极做好地质灾害“三查”工作,强化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指导各村提前做好隐患点群众转移安置。实施地质灾害清“零”工程。通过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及排危除险等措施,完成了吉宁村黄公岭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并顺利通过市自然资源部门及专家验收。
(二)2022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自然资源部年初预测,2022年我国总体降水呈“南北多,中间少”,区域性、阶段性旱涝灾害明显,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受2019年“利奇马”台风影响,我镇山地孕灾环境趋恶,致灾因素增多,山体覆盖层及裸露岩体多处于不稳定或欠稳定状态,在汛期或受极端天气影响期间,极易引发各类地质灾害。同时,还要加强防范水利水电、铁路、公路等工程建设和矿山开采、削坡建房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
二、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一)重点防范时段
降雨是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汛期雨量集中,易引发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今年汛期虽有提前,但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仍确定为5月1日至9月30日。
根据近年来地质灾害的发生情况,冰雪冻融天气以及外界其他作用力的情况下也易引发地质灾害。因此,冰雪融冻天气期间等非汛期也为重点防范时段。
(二)重点防范对象
村(居)民聚居区、学校、医院、集镇、切坡地段、道路两侧、山坳沟谷、旅游景区、农家乐、矿区、水库、河沿岸,建设工地和重要基础设施等地方是我镇地质灾害防范的重点对象。
(三)重点防范区域
我镇易发地质灾害点一般为道路切坡修建及切坡建房处。
三、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网格管理,落实地灾防治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工程建设安全,各地必须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的规定和要求,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克服麻痹思想和厌倦情绪,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辖区内的和主管行业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镇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详见附件1)。镇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全镇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镇应急、发改、交运、水利、住建、教育、农业农村、文旅、卫健、气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村要将地质灾害危险区段(点)的监测任务和防治任务落实到村组及监测人员。
扎实抓好地质灾害“三查”(汛前调查、汛期巡查、汛后核查)工作,根据《宁墩镇网格化管理一览表》(详见附件2)中人员安排,实行由各村联村负责人负总责,镇、村网格员具体对所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群测群防监测和防治任务工作,对地灾隐患点进行日常巡查、监测,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纳入群测群防网格,明确网格员责任,提出防范措施。
(二)加强宣传,提高防灾意识
充分利用“地球日”、“防灾减灾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科普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预防地质灾害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镇、村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员和地质灾害隐患监测人员的集中业务培训,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要开展入户宣传,提高相关责任人地质灾害防治、监测能力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避险能力。
(三)落实预警预报信息,严格防灾制度
各村和防灾责任人在接到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后,要依据防灾预案做好防灾避险,最大程度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要严格值班值守,确保信息通畅,及时通报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情况。一旦发生险情,立即上报并按照预案设计的撤离路线,迅速组织人员转移至避让地点,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并采取必要措施,以防灾情进一步扩大。
(四)加强治理,消除威胁
我镇将对镇范围内治理技术可行、经济合理、风险可控的隐患点,争取市“以奖代补”资金进行简易工程措施进行排危除险,消除地灾隐患。
对突发的危害较大的地质灾害及时上报,按照专家现场调查意见适时启动应急搬迁、排除危险或治理工作。
(五)强化管控,规范各类建设活动
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建设工程主管部门要按照“三同时”(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要求,加强监督管理。高度重视农村居民切坡建房管理,严格按照《安徽省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53号)和《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16〕4号)等要求,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居民建房管理,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实施,做好建房选址评估和坡体的防护工作,防止因人为工程活动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
四、落实责任追究,强化执法监督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和落实到位。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防灾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镇纪委对工作中玩忽职守,隐患排查、巡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及临时避险等防灾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严肃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镇财政部门要强化地灾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坐支、挪用,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宁墩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


附件1:

宁墩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胡永兵 (党委副书记、镇长)
第一副组长:张 勤 (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唐 志 (党委副书记)
林 原 (党委副书记)
明文孝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凌 晨 (党委委员)
蒋木青 (党委委员、副镇长)
孙 辉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李 皆 (副镇长)
成 员:张 冬、胡佳敏、张卫军、郑 勇、
叶 磊、李东发、黄 洋、周雨洁、
周 丹、张 锐、张书林、杨继忠、
金叶茂、徐忠伟、刘德智、钱时才、
徐福平、王正宏。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由张勤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冬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自然资源规划所其他人员为成员负责地灾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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