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30007167P/202210-00034 | 组配分类 | 改革任务落实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2-10-27 14:19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改革任务落实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着力提升行政效能 | 内容概述 | 为切实解决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多头执法、职责交叉、行政效率低下等问题,宁国市公管局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一是深化改革,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为切实改变公共资源交易多头执法的局面,市公管局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多部门征求意见,拟定了《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工作方案》,先后经宁国市、宣城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4月26日安徽省司法厅批准同意在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6月7日,宁国市政府批准同意《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对 |
为切实解决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多头执法、职责交叉、行政效率低下等问题,宁国市公管局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
一是深化改革,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为切实改变公共资源交易多头执法的局面,市公管局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多部门征求意见,拟定了《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工作方案》,先后经宁国市、宣城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4月26日安徽省司法厅批准同意在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6月7日,宁国市政府批准同意《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实施方案》,标志着宁国市正式启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二是规范用权,扎紧制度笼子。取得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后,为规范我们的执法,本着“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的原则,梳理出权责清单共计18项,其中17项目行政处罚事项,1项其他权力及投诉处理事项。制定并明确行政处罚事项流程文件,出台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等制度。对权力清单和相关制度及时进行了公示,让权力在制度的约束下和各方主体的监督中得以规范执行。
三是加强联动,形成综合监管。依法厘清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审批、交易、服务、监督和履约等职责边界,加强与财政、住建、交运、城管及公安等职能部门的联动,强化协调配合、信息互通等长效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原先由市城管、交运、水利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有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的17项行政处罚权,由我局集中统一行使,切实解决了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处罚中多头执法、职责交叉、行政效率低下等问题,初步形成了保障有力、精简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行政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在取得行政处罚权以来,我们主动作为,共排查10个工程建设项目,与市纪委监委、公安、司法、交运、水利等部门组建工作专班,强化联动合作,对其中2个项目进行深挖细排,召开案件会商会9次,约谈32家投标单位共计42人次,对8家公司进行罚款,建议招标人不予退还8家企业投标保证金,对6家涉嫌违法违规企业进行信用披露,有效震慑了一批违法违规企业,进一步净化了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四是畅通渠道,高效办理投诉案件。持续畅通招投标活动中投诉渠道,建立一次性沟通制度,减少群众上门次数,注重倾听收集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探索投诉处理协商机制,以快速高效的解决群众诉求为目标,认真审查投诉事项,深入了解投诉人诉求,针对投诉不属实的事项,耐心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消除投诉人疑虑。针对投诉存疑事项,组织投诉和被投诉双方当事人,召开现场质证会,双方当事人在宁国市公管局的主持下,进行当面质询和辩论,避免双方因误解而导致事态的进一步升级,大大提高了投诉案件办理的时效,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提高企业满意度。针对投诉属实的事项,及时开展调查取证,依法依规从快办理,尽力维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目前,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4起,处罚企业8家,共计罚金435.88万元;信用处理违法违规企业6家;对121个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标后履约检查,对11家企业进行不良行为记分;对2家招标代理机构、6位评标专家进行约谈警告;对1家代理机构和1名评标专家进行信用处理。
五是刚柔并济,助力企业健康发展。紧盯市重点领域重点项目,以标后履约监督检查为抓手,深入项目一线,详细了解工程施工进度,帮助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变执法“事后查处”为“事先服务”,做到“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结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文件精神,对于首次轻度违法的企业,采取批评警示教育,不进行行政处罚,今年以来,共对首次轻度违法的4家投标企业进行了批评教育,彰显了行政法执法温度。但是,对于在招投标活动中,无视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和破坏公平公正营商环境的行为,我们都对违法失信的责任主体进行严肃追责。
我市取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行政处罚权以后,严厉打击了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净化了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逐步形成了保障有力、精简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行政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下一步,我们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深化改革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机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