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060X/202210-00133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林业局) | 发文日期 | 2022-10-27 15:2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林业局) | 主题导航 | 国土资源、能源 |
信息名称 | 关于注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41881202200016号)的公告 | 内容概述 | 关于注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41881202200016号)的公告我局于2022年10月11日向安徽省宁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核发了兴港路(S104港宁路分界山至汪港路段)改建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41881202200016号)。因部分路段用地范围进行了调整,经安徽省宁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现公告注销上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凡与上述公告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可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63-40127072022年10 |
关于注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用字第341881202200016号)的公告
我局于2022年10月11日向安徽省宁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核发了兴港路(S104港宁路分界山至汪港路段)改建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41881202200016号)。因部分路段用地范围进行了调整,经安徽省宁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现公告注销上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凡与上述公告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可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63-4012707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