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001T/202211-00004 | 组配分类 | 户政服务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22-11-04 11:15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户政服务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公安局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放管服”改革 |
信息名称 | 【为民为企为项目 】 宣城公安推出25项服务措施 | 内容概述 | 为深入践行省委、省政府“一改两为五做到”目标要求,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放管服”改革部署,有力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服务群众、企业和项目工作质效,结合工作实际,宣城市公安局推出25项“为民为企为项目”措施。具体措施如下:为民为企为项目25项措施1.建立完善“警民议事厅”依托“警民议事”“商企服务”等微信群,常态化开展法制宣传、提醒告知、化解矛盾、安全防范、便民服务、弘扬正气等工作,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网络版、升级版、创新版新时代“枫桥经验”。2.新生儿入户“全省通办”凡是在境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 |
为深入践行省委、省政府“一改两为五做到”目标要求,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放管服”改革部署,有力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服务群众、企业和项目工作质效,结合工作实际,宣城市公安局推出25项“为民为企为项目”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为民为企为项目25项措施
1.
建立完善 “ 警民议事厅 ”
2.
新生儿入户 “ 全省通办 ”
3.
推行“舒心车检”惠民行动
4.
增设临时停车区域和停车泊位
5.
落实公安户政服务事项“全流程网办”改革
6.
大力推行柔性执法
7.
建立“走出去”企业人员出入境“绿名单”制度
8.
压缩紧急事由办理港澳通行证二次签注时限
9.
为企业引智人才提供优先办、就近办服务
持有M(贸易)、F(访问)、R(人才)字等签证在皖投资创业、经贸、交流、科技合作、访问考察的外国人,凭原邀请单位函件、行程安排等材料,可就近向活动停留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签证延期服务。持有人社部门核发的“江淮优才卡”人员可在车驾管大厅“绿色窗口”优先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换证、补证和机动车注册、转移、变更、注销登记服务。
10.
优化城市物流货车通行环境
推行城市货车通行证网上办理,为货车通行预留时间窗口;全面取消皮卡车、轻型及以下厢式货车封闭式新能源货车城市通行限制;新能源货车在每天允许配送货车通行时间7小时的基础上,延长通行时间至17.5小时,优化企业运输通行环境。
11.
对汽车产业企业提供上门即办服务
对汽车产业企业办理机动车业务实行上门服务,主动向企业问需求、送服务,为企业纾困解难。在生产企业设置临时号牌登记服务站,方便企业测试、销售车辆。助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对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单位(企业或研究机构)在车辆上路行驶测试时申请临时行驶车号牌的,1个工作日内办结。
12.
在车辆检测机构增设车驾管便民服务站
在有条件的车辆4S店、检测机构、汽贸公司设立车驾管便民服务站,“一站式”办理车架管业务,解决企业、群众在检验机构和车管所来回跑的问题。
13.
开设车驾管业务周末(节假日)服务窗口
通过电话预约等方式,在周末、节假日为私家车、校车、公交车、企业车辆集中办理车辆检验业务。以解决企业群众工作日没空办理的问题和应急之需。
14.
优化保安服务等公安政务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审批权限,省公安厅委托下放至设区市公安局,我局积极做好相关业务审批的承接办理。企业在市内即可办理相关业务、领取许可证件,方便企业“就近办、快速办”。改进乡村民宿管理,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依法审批发放《特种行业许可证》。
15.
健全完善涉企经济犯罪“有案必受”机制
对涉企经济犯罪有关举报、投诉做到“有案必受、受办分离”,在法定时限内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并告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的方式途径。对不涉嫌经济犯罪的,做好析理释法工作,及时指导企业依法维权。对涉企案件,稳慎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和财产强制措施。严格执行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禁止逐利执法“七项规定”。
16.
推行涉企经济案件“三访”制度
对年内办结的经济案件实行“三访”制度,即涉企案件定期走访、重大事项立即到访、办案实效及时回访。以及时了解企业需求,进一步提升执法透明度和企业满意度。
17.
助力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产品、高新技术等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开展重点企业调研走访及普法宣传,指导企业增强自我防范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意识和能力,告知企业维权渠道。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强化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协同治理,主动摸排案件线索,严厉打击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等犯罪行为。
18.
开展涉企经济犯罪“挂案”专项清理
全面排查、清理近5年来涉企经济犯罪“挂案”,按照“因案施策、依法化解、先易后难、注重实效”的清理原则,深入分析各类挂案成因,找准问题症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分类处置化解,以清理成效助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9.
严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为市内企业对公账户提供“白名单”保护
采取“逐户宣防、技术反制、预警劝阻、紧急止付、资金查控、扩线侦查、深挖窝点、集群打击、区域会战、通报挂牌”等十项举措,严防严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同时,根据企业申请将符合条件的市内企业对公账户纳入“白名单”,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20.
严厉打击滋扰企业和重点项目正常生产建设经营的涉黑涉恶犯罪
对企业和重点项目反映的强迫交易、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举报线索,一律快速处置、深挖彻查;对有现实违法犯罪行为的,一律快侦快破,保障企业和重点项目正常生产经营。
21.
建立“警官联系包保”辖区企业项目机制
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和一线所队长对接包保联系辖区工程项目和规上企业,同时安排责任民警负责企业项目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企业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和项目周边治安防控等具体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企业项目治安环境。
22.
涉企涉项目警情“一警三派”
对110接报的涉企业涉项目类警情“一警三派”,在指派属地公安机关规范处置的同时,向联系企业的县(区)公安机关责任领导、责任民警推送,并要求配合处警单位依法高效处置。情指中心跟踪督办工作进展,直至问题解决。对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的警情,加强与12345对接联动,推动源头化解,形成工作闭环,切实维护企业切身利益。
23.
律师疑难函调问题攻坚办
组建全市执业律师微信群,线上对接受理执业律师疑难函调问题,尽全力减少“因被查询对象信息模糊而不予受理的情形”,帮助企业群众解诉讼起步之难。
24.
增设公安政务服务“办不成事”网上受理渠道
在全市108个公安窗口开设公安政务服务“办不成事”受理窗口的基础上,在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开辟“办不成事”网上反映模块,接受、协调解决群众、企业和项目单位办理公安政务服务事项遇到的“疑难杂症”问题,并做到受理登记、派发转办、限期解决、结果核查监督等全环节在线,确保群众反映的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25.
建立公安政务服务“民意检测”机制
常态化对公安政务服务窗口企业、群众办件满意度进行短信回访,对“不满意”办件跟进电话回访,以发现并整改服务态度、服务时效等方面的问题,广泛搜集企业群众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