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01XJ/202208-00039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2-08-04 08:56 |
发布文号 | 宁司字﹝2022﹞43号 | 关键词 | 部门文件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司法局 | 主题导航 | 公安、安全、司法 / 通知 |
信息名称 | 关于做好“法护起航法治助学”活动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中小学校,安徽材料工程学校:为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有效实施,多举措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引领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助力青少年系好人生第一粒纽扣,市司法局、市教体局、市法宣办决定联合开展“法护起航法治助学”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期限2022年8月1日-9月10日。二、活动内容1.开展“法治家访”活动。切实督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暑期“大家访”活动,重点开展防溺水、防诈骗、防性侵、疫情防控、交通安全等假期安全教育和民法典、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人犯罪法等法律知识宣传,增强学生和家长的法治观念,护航青少年安全度过暑假 |
各中小学校,安徽材料工程学校:
为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有效实施,多举措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引领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助力青少年系好人生第一粒纽扣,市司法局、市教体局、市法宣办决定联合开展“法护起航法治助学”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期限
2022年8月1日-9月10日。
二、活动内容
1.开展“法治家访”活动。切实督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暑期“大家访”活动,重点开展防溺水、防诈骗、防性侵、疫情防控、交通安全等假期安全教育和民法典、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知识宣传,增强学生和家长的法治观念,护航青少年安全度过暑假。(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2.举行“法治夏令营”活动。进一步推动“江淮普法行”,加强暑期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创作基地、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作用,通过组织开展“普法亲子团”暨“青少年法治夏令营”活动,帮助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接受法治文化熏陶,从小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理念。(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3.开展“暑期托管”活动。进一步丰富青少年暑期生活,推进落实“双减”工作,开展“基础课程+素质课程”的暑期托管服务模式,提供作业辅导、自主阅读、精品赏析等基础课程,以及音乐、体育、美术、党史教育、法治教育、主题班会等多种特色活动。(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4.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通过多种方式密切家校联系。指导家长教育子女合理使用手机、电脑、平板等电子产品,防止孩子沉迷网络游戏,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指导家长高度重视子女心理健康,及时察觉负面情绪和心理问题,帮助学生调节情绪,保持积极乐观向上的精神状态。(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5.开展“法律伴我行”读书分享活动。依托图书馆、乡村学校少年宫、农家书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开展法律书籍、法治文具赠送活动,并举行“法律伴我行”读书分享活动,满足青少年学法需求,引导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习惯。(牵头单位:市法宣办)
三、活动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校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抓好落实。要根据活动要求,及时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把本次活动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要落实责任。要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作用,引导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积极参与“法治家访”活动,加强对各校“法治家访”活动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三要认真总结。各校“法治家访”的组织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请于9月10日前报送市教体局法安科邮箱:742843167@qq.com,市司法局普法科邮箱:ngpf4015181@163.com。
附件:1. 遵纪守法承诺书(样本)
2.“法治家访”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