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6475761XE/202210-00074 | 组配分类 | 本级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2-10-14 17:11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关于印发《宁国市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本级政策文件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 主题导航 | 农业、林业、水利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宁国市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街道:根据《宣城市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宣乡振〔202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宁国市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宁国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10月13日宁国市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全面了解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和乡村建设行动实施工作进展情况,根据《省乡村振 |
各乡镇、街道:
根据《宣城市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宣乡振〔202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宁国市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国市乡村振兴局
2022 年 10 月13日
宁国市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
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全面了解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和乡村建设行动实施工作进展情况,根据《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安徽省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宣城市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宣乡振〔2022〕1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问题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同步采集监测户的收入和 “两不愁三保障”情况以及农户和行政村乡村建设相关信息,现将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 、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梳理各级督查暗访调研、乡村振兴上下联动巡察、第一轮集中排查反馈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地区,聚焦重点群体,关注重点问题,组织动员乡村各级干部、帮扶联系人和网格员等,有针对性地进村入户开展第二轮排查,同步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推动各类问题见底清零,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二 、排查内容
(一)确定重点地区。全面梳理汇总有关情况,确定重点乡(镇)村名单。各乡镇于10月18日前报送重点村名单(附件2)。一是各级督查暗访调研、乡村振兴上下联动巡察、第一轮集中排查发现问题较为突出或集中的乡(镇)村,尤其是问题整改不扎实、不到位的乡(镇)村。二是受疫情旱情影响较大的乡(镇)村,尤其是农户收入减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较为集中的乡(镇)村。三是防止返贫致贫工作任务较重的乡(镇)村,尤其是收入下降与收入较低的人口占比较高,监测对象较为集中,未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占比较高的乡(镇)村。
(二)明确重点群体。充分结合网格化动态监测、部门数据比对筛查预警、基层干部日常走访等情况,梳理明确重点群体名单。各乡镇街道于10月18日前上报重点群体名单(附件3)。一是受疫情旱情影响较大,尤其是收入大幅下降的农户。二是务工不稳定,尤其是有外地务工返乡、新增劳动力和当地就业不稳定成员的农户。三是新申请低保,尤其是收入较低、家庭负担较重的农户。四是新增因病、因残、因学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五是整户无劳动力,尤其是收入较低主要依靠兜底保障的农户。六是基本生活困难,尤其是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分户老人。
(三)聚焦重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结合部门会商,及时发现问题及风险隐患,加强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一是疫情、旱情及经济下行影响,少数行业领域存在的规模性失业隐患和生产经营困难的问题,尤其是旅游、餐饮等吸纳劳动力就业较多、受影响较重的行业。二是因干旱等灾害造成“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尤其是水源不稳定、水质不达标、供水设施老旧、管护不到位以及农户现有住房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三是监测对象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开发式帮扶落实不够的问题,尤其是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一兜了之”、对整户无劳动力需要兜底保障的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对有因病返贫风险监测对象的“三重”医疗保障不够等问题。四是部门和基层责任压得不实、动态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尤其是数据比对机制不落实、网格员管理不严、应纳未纳或体外循环、风险消除不稳定等问题。
三、采集内容
(一)防止返贫监测户年度信息采集更新。一是采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户及其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信息,包括收入、“三保障”、在校生状况、务工等状况(见附件7)。采集时通过全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打印《基础信息对照表》,入户核实并更新本年度发生变化的基础信息。二是采集防止返贫监测户家庭成员自然变化信息,如新生儿、嫁入嫁出、死亡等(见附件8、9)。三是更新完善监测对象帮扶联系人帮扶结对信息。
(二)乡村建设监测信息采集。一是采集全市农村户籍农户基础信息及乡村建设相关指标,包括户主姓名、身份证号,以及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等信息(附件10)。二是采集行政村乡村建设相关指标,包括基本情况、村庄规划、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等信息(附件11)。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培训(10月15日前完成)
各乡镇、街道对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及时开展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
(二)排查重点镇村、群体确定(10月18日前完成)
市乡村振兴局会同民政局、医保局、残联下发“四类人群”名单,各乡镇街道指导所辖村在该名单基础上,结合2022年5月集中排查和日常工作,将分户独居老人、疫情旱情影响收入下降农户、就业不稳定农户、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整户无劳动力的农户作为重点群体,上报至市乡村振兴局,形成重点群体名单。
(三)第二轮排查专项工作组进驻(10月21日前完成)
根据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定,明确重点乡镇名单,安排第二轮排查专项工作组进驻,启动第二轮排查工作。
(四)监测户排查、信息采集录入(10月28日前完成)
各乡镇街道对全市91户监测户进行第二轮排查入户,同步进行户年度信息采集及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完成国办信息系统录入工作。
(五)重点群体排查、信息采集(11月10日前完成)
针对重点群体,各乡镇街道要指导所辖村,组织网格员进行入户走访,将第二轮排查和重点群体的户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同步进行,避免出现重复入户。
(六)上报第二轮排查发现问题(11月11日前完成)
各乡镇街道在全面完成第二轮排查入户工作的基础上,梳理问题,报送至市乡村振兴局(附件6),并指导各村形成问题清单,同步开展整改工作。
(七)规范动态管理(11月18日前完成)。严格落实应纳尽纳,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要及时按程序识别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对识别不精准的监测对象,要按要求进行清退。对帮扶联系人难以履行职责的、帮扶措施不精准的、帮扶措施落实不及时的,要在11月18日前调整、优化、落实到位。
(八)第二轮排查总结(11月18日前完成)。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工作站要全面梳理第二轮排查进展情况及成效,形成自查报告,经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将盖章扫描件 (含电子版),于 11月18日前上报市乡村振兴局。(联系人:黄兆成,联系电话:18158837577;邮箱:ahngfpb@163.com。
(九)一般农户乡村建设、行政村乡村建设信息采集
(12月30日前完成)
开展除去监测户及第二轮排查的重点群体之外的一般农户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及行政村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同步完成国办系统录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工作站要及时向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全面做好第二轮排查及信息采集动员部署、业务培训、督促指导等工作,形成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抓好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 排查及信息采集工作。
(二)强化督导调度。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工作站要加强对村级督促指导,直接参与排查与信息采集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排查及信息采集精准高效。市乡村振兴局将根据工作进度,对重点乡(镇)村进行督导暗访,对排查及信息采集落实不力、作风不实、进度缓慢的,及时进行通报,确保全面落实排查及信息采集责任。
(三)狠抓问题整改。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工作站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各级督查暗访调研、乡村振兴上下联动巡察、第一轮集中排查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全力推进排查工作与整改落实。通过第二轮排查及信息采集进一步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短板弱项,剖析问题根源,分类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明确整改任务,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时整改到位,形成长效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弹,同时做好省反馈信息采集有关问题复核整改,全面提升整体工作水平和成效。
(四)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落实省委“一改两为五做到”工作要求,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层层加码,不得随意搭便车。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因地制宜完善排查方式,同步开展信息采集,突出工作实效,原则上不搞大规模集中排查。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统筹调度,强化部门协作,用好系统数据和信息化手段,避免重复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要注重发现总结提炼推广基层的成功做法和典型,推动互学互鉴、共同提升。
附件:1.信息采集有关说明
2.第二轮排查重点村名单
3.第二轮排查重点群体名单
4.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入户排查表
5.2022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汇总表
6.2022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发现问题整改清单
7.2022年度防止返贫监测户信息采集表(样表)
8.2022年度防止返贫监测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
9.2022年度防止返贫监测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
10.2022年度农户信息采集表
11.2022年度行政村乡村建设信息采集表
附件 1:
信息采集有关说明
1.10月20日起,根据信息采集工作进展情况, 由宁国市乡村振兴局向省贫困监测信息中心书面申请开通信息系统录入功能,组织开展信息录入工作。信息录入工作结束后可陆续关闭相关功能。
2.11月20日24时,省乡村振兴局将统一关闭防止返贫监测户年度信息采集录入功能。乡村建设有关信息录入工作可以继续开展至2023年2月20日24 时。
3.12月15日24时,省乡村振兴局将关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相关功能,封存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数据库。
4.2023年2月25日24时,省乡村振兴局将关闭乡村建设监测信息采集相关功能,封存2022年度乡村建设监测数据库。
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中统计类指标(如收入、务工时长等)的计算周期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状态类指标(如健康状况、在校生状况等)取值的时间节点为 2022年9月30日24 时。
6.乡村建设信息中相关指标的采集时点的取值为基层干 部进村入户采集数据的时间点。
7.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国家局防止返贫监测 APP 和安徽防返贫监测 APP 的相关功能开展信息核实等工作,切实减轻基层负担,降低表格打印等工作成本。
8.收入原则上稳定超过当年监测范围、“三保障”及饮水 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可以标注风险消除。整户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落实兜底保障措施 后在本次动态管理中不得标注风险消除。
9.各乡镇、街道要统一在全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开展数据录入。
10.工资性收入(元):指统计年度该户所有人外出务工或周边打零工、上班等就业方式获得的所有工资收入,不扣减其在外务工租房及日常生活花销。
11.转移性收入(元):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计划生育金、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养老保险金、生态补偿金、每年按时发放的政策性补贴(如农业综合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除以上各类补贴外,还包括政府、非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农户转移的退休金、社会救济和补助、救灾款、教育资助、雨露计划补助、外出务工交通补贴、经常性捐赠和赔偿、经常性帮扶资金等;住户之间的赡养收入(实 物可折算成收入)、经常性捐赠和赔偿以及农村地区(村委会)在外(含国外)工作的本住户非常住成员寄回带回的收入等。政府给予的有固定用途的项目补助不计算在内,如易地搬迁补助、危房改造补助、圈舍改造补助等。
12.生产经营性收入(元):指农户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分为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工业、建筑业以及第三产业。包括产品自食和销售收入、捕捞收入、特色种养业补贴(实物可折算)以及通过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户贷户用合伙发展、户贷 社管合作发展、户贷社管合营发展取得的收入等。计入收入后,特色种养业补贴不再重复抵扣成本。计算种植类经营收入时,已生产完工的产品但未出售的,可以折算为收入。计算养殖类经营 收入时,只能计算出栏出售部分(如自食、出售等)的收入,未 出栏出售的畜禽不能折算为收入,对应的养殖成本也只能计算出栏部分的成本。
13.财产性收入(元)也称资产性收入,指通过资本、技术和管理等要素参与社会生产和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收入。即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和不动产(如房屋、车辆、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常见的包括土地流转金、征地补偿费用(按20年折算)入股分红、存款利息等。帮扶资金入股分红收入计入财产性收入。
14.生产经营性支出(元)指农户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通过生产经营活动的支出。包括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税金和上交承包费用等。
15.监测户2022年人均纯收入低于4000元。出现该项指标则视为致贫返贫户。在信息采集录入的过程中,必须每日关注是否出现类似疑点数据,并进行复核。
16.2022年人均纯收入低于7000元农户但未纳入监测。需对出现该问题的农户进一步复核其是否符合监测对象识别认定标准,充分了解其未纳入监测对象的原因。
附件2: 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重点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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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主要负责同志签字: |
填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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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所属乡镇 |
行政村 |
纳入重点原因 |
乡镇联村负责同志 |
备注 |
附件3 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重点群体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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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签字: |
填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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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所属乡镇、街道 |
行政村 |
村民组 |
户主 |
家庭人口 |
重点类型 |
村级连组负责同志 |
备注 |
备注:重点类型有:一、受疫情旱情影响户;二、务工不稳定户;三、新申请低保户;四是新增生活严重困难户;五、整户无劳动力户;六、子女不赡养的分户老人。
附件4
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入户排查表
镇(街道) 村 村组
排查时间: 排查方式:入户□/电话□ 排查人员:
基本情况 |
户主姓名 |
家庭人口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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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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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严重困难户 □边缘易致贫户 □一般农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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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 纯收入 |
年度人均纯收入 (2021年10月1日2022年9月30日) 元 |
生产经营性收入: 工资性收入: 财产性收入: 转移性收入: 生产经营性支出: (以上收入要填写具体收入来源及金额,切勿漏记、错记) 合计: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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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人均纯收入是否高于10000元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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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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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人均纯收入较2021年是否降低,降低 元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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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人均纯收入较2021年降低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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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降低是否需要制定帮扶措施或已落实帮扶措施名称(监测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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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问题 |
是否是整户低保户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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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因病返贫风险监测对象的“三重”医疗保障不到位户(监测户)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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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因疫情旱情造成“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出现问题(特别要重点关注水源不稳定、水质不达标、供水设施老旧、管护不到位以及农户现有住房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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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户人居环境较差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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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户是否知道怎么申报监测对象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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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户是否知道享受的帮扶政策,帮扶政策宣传是否到位(监测户)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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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存在问题 |
现有住房是否安全 |
□是 □否 |
家中是否有失学、辍学儿童 |
□是 □否 |
|||||||||
是否改厕或冲水卫生厕所 |
□是 □否 |
送教上门户上是否有相关材料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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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是否享受了教育资助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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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是否得到保障 |
□是 □否 |
家中教育费用是否能够承担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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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大病病人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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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慢性病人未办理慢性病证 |
□是 □否 |
饮水是否自来水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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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签约医生 |
□是 □否 |
是否有异味,水质不好 |
□是 □否 |
||||||||||
产业就业 |
种养殖是否受疫情、灾情、旱情影响严重 |
□是 □否 |
是否受疫情、灾情、旱情影响导致就业不稳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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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群体 |
该户是否属于收入下降户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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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务工不稳定 |
该户外地务工返乡但在本地未能务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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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户新增劳动力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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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户当地就业不稳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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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群体 |
该户新识别低保人数(202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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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户新申请低保人数(7-9月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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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收入较低、家庭负担较重的农户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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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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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户无劳动力 |
是否整户无劳动力户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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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整户无劳动力户,且收入较低主要依靠兜底保障的农户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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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生活困难 |
是否基本生活困难户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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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基本生活困难户,且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分户老人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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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帮扶 措施方面 (监测户) |
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制定措施是否全部落实到位 |
□是 □否 |
|||||||||||
已落实帮扶条数 |
条 |
优化帮扶措施条数 |
条 |
未落实帮扶措施条数 |
条 |
||||||||
该户是否需要调整帮扶联系人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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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清楚知道村书记、帮扶联系人、网格员名字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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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村两委、帮扶联系人、网格员是否满意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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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村(社、居)工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满意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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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户还存在哪些困难和诉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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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判定 |
该户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 |
附件6 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发现问题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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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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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问题所属村 |
所属村民组 |
问题类型 |
问题描述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责任人 |
备注:问题类型分为工作开展类、到户类、其他类 |
附件7
2022年度防止返贫监测户信息采集表(样表)
一、基础信息(2021年度)
家庭住址: *** 省(区、市) **★ 市(地、州、盟) *** 县(市、区、旗) * 乡(镇) *** 村 *** 自然村(村民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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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156****0128 |
||
A42户类型(单选):口脱贫户 脱贫不稳定户 边缘易致贫户 突发严重困难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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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3军烈属: |
口 是 否 |
基础信息(2022年度)
家庭住址: 省(区、市) 市(地、州、盟) 县(市、区、旗) 乡(镇) 村 自然村(村民小组) |
||
联系电话: |
||
A42户类型(单选):□脱贫户 脱贫不稳定户口边缘易致贫户口突发严重困难户 |
||
A43军烈属: |
是 □否 |
二、家庭成员信息(2021年度)
序号 |
姓名 |
2性别 |
证件类型 |
A4居民 身份证 (残疾人 证)号码 |
A5 与户 主关 系 |
民族 |
政治面貌 |
文化 程度 |
A9在 校 生 状 况 |
健康状况 |
A11 劳动 技能 |
A12 务工 所在 地 |
务工时长 |
A14 失辍 学原 因 |
A15是否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A16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A17 是否 参加 大病 保险 |
A18 是否参 加商业 补充医 疗保险 |
A19 是否 接受 医疗 救助 |
公益岗位 |
聘用月数 |
1 |
张* |
男 |
360106** * |
户主 |
汉族 |
群众 |
文盲 |
非在 校生 |
健康 |
普通 |
江西 |
2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
2 |
李* |
男 |
360106** * |
之兄 |
汉族 |
群众 |
文盲 |
非在 校生 |
健康 |
普通 |
江西 |
2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护林员 |
12 |
序号 |
A1 姓 名 |
A2性别 |
A3 证 件 类 型 |
A4居民 身份证 (残疾人 证)号码 |
A5 与户 主关 系 |
A6 民 族 |
A7 政 治 面 貌 |
A8 文 化 程 度 |
A9在 校生 状况 |
健康状况 |
A11 劳动 技能 |
A12 务 工地 点 |
务工时长 |
A14 失辍 学原 因 |
A15是否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A16是否 参加城 乡居民 基本医 疗保险 |
A17 是否 参加 大病 保险 |
A18 是否参 加商业 补充医 疗保险 |
A19 是否 接受 医疗 救助 |
公益岗位 |
聘用月数 |
1 |
张头 |
男 |
360106** * |
||||||||||||||||||
2 |
李* |
男 |
360106** * |
家庭成员信息(2022年度)
三、大专或本科应届毕业生未就业情况(2022年度)
序号 |
A1姓名 |
A22大专或本科应届毕业生未就业意愿 |
1 |
□暂无就业意愿 有就业意愿 |
|
2 |
□暂无就业意愿 ]有就业意愿 |
|
3 |
□暂无就业意愿 有就业意愿 |
四、收入情况(2021年度)
A23工资性收入(元) |
22000 |
A24转移性收入(元) |
3169.08 |
A24d养老保险金(元) |
1296 |
A25生产经营性收入(元) |
3000 |
A24a计划生育金(元) |
0 |
A24e生态补偿金(元) |
213.75 |
A26财产性收入(元) |
0 |
A24b低保金(元) |
0 |
A24f其他转移性收(元) |
1659.33 |
A26a资产收益扶贫分红收入(元) |
0 |
A24c特困供养金(元) |
0 |
||
A26b其他财产性收入(元) |
0 |
A27生产经营性支出(元) |
600 |
收入情况(2022年度)
A23工资性收入(元) |
A24转移性收入(元) |
A24d养老保险金(元) |
||||
A25生产经营性收入(元) |
A24a计划生育金(元) |
A24e生态补偿金(元) |
||||
A26财产性收入(元) |
A24b低保金(元) |
A24f其他转移性收(元) |
||||
A26a资产收益扶贫分红收入(元) |
A24c特困供养金(元) |
|||||
A26b其他财产性收入(元) |
A27生产经营性支出(元) |
四、生产生活条件(2021年度)
A28耕地面积(亩) |
0.96 |
A29牧草地面积(亩) |
0 |
A30水面面积(亩) |
0 |
A31林地面积(亩) |
0 |
A3la退耕还林(草)面积(亩) |
0 |
A31b林果面积(亩) |
0 |
A32入户路类型 |
硬化路 |
A33与村主干路距离(公里) |
0 |
A34是否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
口是口否 |
A35危房等级 |
B |
A36住房面积(平方米) |
80 |
A37主要燃料类型 |
柴草 |
A38是否有龙头企业带动 |
□是口否 |
A.39是否有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 |
回是□否 |
A40是否通生活用电 |
回是□否 |
A41是否通广播电视 |
口是□否 |
A42到户产业帮扶类型 |
生产生活条件(2022年度)
A28耕地面积(亩) |
A29牧草地面积(亩) |
A30水面面积(亩) |
|||
A31林地面积(亩) |
A3la退耕还林(草)面积(亩) |
A31b林果面积(亩) |
|||
A32入户路类型 |
A33与村主干路距离(公里) |
A34是否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
□是□否 |
||
A35危房等级 |
A36住房面积(平方米) |
A37主要燃料类型 |
|||
A38是否有龙头企业带动 |
口是□否 |
A39是否有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 |
□是□否 |
A40是否通生活用电 |
回是□否 |
A41是否通广播电视 |
□是□否 |
A42到户产业帮扶类型 |
五、帮扶责任人(2021年度) (选填)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政治面貌 |
帮扶(选派)单位名称 |
帮扶开始时间 |
帮扶结束时间 |
联系电话 |
1 |
潘** |
女 |
*** |
***局 |
20161223 |
20181130 |
138****1674 |
2 |
于** |
女 |
*** |
***局 |
20190129 |
20221231 |
136****1794 |
3 |
帮扶责任人(2022年度) (选填)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政治面貌 |
帮扶(选派)单位名称 |
帮扶开始时间 |
帮扶结束时间 |
联系电话 |
|
1 |
||||||||
2 |
||||||||
3 |
填表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 件 8
2022年度防止返贫监测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
行政村名称: 行政区划代码: 户主姓名: 证件号码:
序号 |
A1姓名 |
A2 性 别 |
A3 证件 类型 |
A4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号码 |
A5 与 户 主 |
A6 民族 |
A7 政 治 面 貌 |
A8文 化 程 度 |
A9 在 校 生 |
A10 健康 状况 |
A11 劳动技能 |
A12务 工地点 |
A13务 工时长 |
A14失 辍学 原因 |
A15是否参 加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保 险 |
A16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A17是 否参加大病保险 |
A18 是否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
A19 是否接 受医疗 救助 |
A20公 益岗 位 |
A21 聘用月 数 |
增加 原 因 |
注:1.村委会或驻村工作队针对有家庭成员增加的户,以户为单位填报此表
2.增加原因包括(1)新生儿、 (2)婚入、 (3)户籍迁入、(4)刑满释放、(5)收养、 (6)失联人口回归。填写增加原因后括号内的编号,如婚入填“2”。
附 件 9
2022年度防止返贫监测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
行政村名称: 行政区划代码:
户主姓名 |
户主证件号码 |
减少家庭成员姓名 |
减少家庭成员证件号码 |
减少原因 |
注:1.村委会或驻村工作队针对有家庭成员有减少的户,以村为单位填报此表。
2.减少原因包括(1)死亡、 (2)婚出、 (3)出国定居、 (4)判刑收监、 (5)户籍迁出、 (6)失联、 (7)分散供养转集中供养。填写减少原因后括号内的编号,如婚出填“2”。
附件10:
2022 年度农户信息采集表
一、户主信息 |
|||||||
家庭住址: 省 (区、市) 市 (地、州、盟) 县 (市、区、旗) 乡 (镇、街道、) 村 (社区) A1 户 主姓 名: A2 户主性别: A3 户主证件类型: A4 户主证件号码: A5 户 主 民族: A6 户主政治面貌: A7 家庭人 口数: A8 农户联系电话: |
|||||||
二、基础设施 |
|||||||
A9 入户道路是否硬化 |
□是□否 |
A10 是否通自来水 |
□是□否 |
A11 自来水供水间隔时间是否低于 24 小时 |
□是□否 |
A12 是否饮水安全 |
口是□否 |
A13 是否使用清洁能源 |
□是□否 |
A14 使用清洁能源的类型 |
|||||
A15 是否危房 |
□是□否 |
A16危房是否列入改造计划 |
是□否 |
A17 是否有淋浴设施 |
□是□否 |
||
三、人居环境 |
|||||||
A18 是否有卫生户厕 |
□是□否 |
A19 卫生厕所类型 |
A20卫生厕所是否能正常使用 |
□是□否 |
|||
A21 卫生户厕是否入室 |
□是□否 |
A22 卫生户厕是否入院 |
□是□否 |
A23 是否进行过庭院美化 |
口是□否 |
填表人 (签字) : 审核人 (签字) :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1:
2022 年度行政村乡村建设信息采集表
一、基本情况 |
|||||||||
B1 自然村数量 |
B2 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 (组) 数量 |
||||||||
B3 村庄类型 |
□集聚提升类 □城郊融合类 □特色保护类 □搬迁撤并类 □待定类□基本实现城市化城镇化类 □基本无人居住即将荒废类 |
B4 村庄地貌 (单选) |
口平原村 □丘陵村 □山 区村 |
||||||
二、村庄规划 |
|||||||||
B5 是否编制村庄规划 |
□是□否 |
B6 是否依规实施建设 |
□是□否 |
||||||
三、基础设施 |
|||||||||
(一) 道路 |
|||||||||
B7 是否通硬化道路 |
□是□否 |
B8 较 大 人 口 规 模 自 然 村 (组) 通硬化路的数量 |
B9 村内现有硬化道路里程数 |
||||||
B10村内破损需修复的硬化道路里程 数 |
B11村内需新建硬化道路里程数 |
B12 现有硬化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里程数 |
|||||||
B13 现有破损需修复的硬化产业路、 旅游路、资源路里程数 |
B14 需新建的硬化产业路、旅 游路、资源路里程数 |
||||||||
(二) 给排水 |
|||||||||
B15 是否通自来水 |
□是□否 |
B16 是否有排水设施 |
□是□否 |
||||||
(三) 能源保障 |
|||||||||
B17 是否通生产用电 |
□是□否 |
B18 是否通生活用电 |
□是□否 |
B19 使用清洁能源的户数 (由户表自动生成) |
|||||
(四) 宽带网络 |
|||||||||
B205G 网络是否覆盖 |
□是□否 |
||||||||
(五) 冷链物流 |
|||||||||
B21 是否实现快递服务到村 |
□是□否 |
B22 是否有农产品仓储保 鲜 冷链物流设施 |
□是□否 |
||||||
四、人居环境 |
|||||||||
(一) 卫生厕所 |
|||||||||
B23 卫生公厕数量 |
|||||||||
(二) 污水治理 |
|||||||||
B24 是否有污水处理设施覆盖 |
□是□否 |
B25 是否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管网 |
□是□否 |
||||||
(三) 垃圾治理 |
|||||||||
B26 生活垃圾是否集中收集 |
口是□否 |
B27 是否进行垃圾分类收集 |
口是□否 |
||||||
(四) 村容村貌 |
|||||||||
B28 是否开展村庄清洁行动 |
□是□否 |
B29 是否进行村庄绿化 |
□是□否 |
B30 是否进行“三线”整治 |
口是□否 |
||||
B31 是否对风貌统一进行管控 |
口是□否 |
B32 是否有公共照明 |
口是□否 |
||||||
五、公共服务 |
|||||||||
( 一) 教育 |
|||||||||
B33 是否有小学 |
□是□否 |
B34 是否有幼儿园 |
□是□否 |
||||||
(二) 医疗卫生 |
|||||||||
B35 卫生室数量 |
|||||||||
(三) 养老 |
|||||||||
B36 是否有区域养老服务机构覆盖 |
□是□否 |
B37 是否有村级邻里互助点或农村幸福院 |
□是□否 |
B38 是否有公益性墓地 |
口是□否 |
||||
(四) 文化体育 |
|||||||||
B39 是否有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
□是□否 |
B40是否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
□是□否 |
||||||
(五) 综合服务 |
|||||||||
B41 是否建有村级综合服务站点 |
□是□否 |
B42 是否开通公交运行班线 |
□是□否 |
填表人(签字) : 审核人(签字) : 填表日期: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