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900R/202211-00026 | 组配分类 | 财政工作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2-11-10 10:2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财政工作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 主题导航 | 财政、金融、审计 |
信息名称 | 市财政局三举措推进“河湖长制”工作 | 内容概述 | 市财政局三举措推进“河湖长制”工作 |
近年来,宁国市财政局准确把握新发展理念,坚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高度重视河湖生态治理保护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大资金投入,保障“河湖长制”工作实施。
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工作落实。围绕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全力保障全市河湖长制工作高质量开展。今年,该市安排资金4628.6万元大力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工作,安排资金553万元落实小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助力打造优美水环境。
强化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加强与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严格履行资金审批拨付程序。注重加强资金监管,依托财政一体化管理系统、现场核实等多种方式,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高质高效。
广泛宣传引导,凝聚思想共识。广泛参与河湖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履行片区内河流河段保护责任,配合乡镇(街道)开展巡河工作,及时了解河流情况,解决巡河发现的问题。通过悬挂横幅、微信公众号宣传等多形式,提高片区内居民对生态保护的认识,为“天更蓝,水更清”作一份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