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060X/202010-00178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2020-10-09 10:37 |
发布文号 | 宁自然资规〔2020〕522号 | 关键词 | 部门文件,规范性文件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林业局)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宁国市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关于印发宁国市城区沿街建筑外立面改造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宁国市城区沿街建筑外立面改造审批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塑造城区良好的建筑外立面景观,提升城市形象和城市管理水平,防止擅自进行建筑外立面改造破坏城市景观的行为,加强建筑外立面改造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建筑外立面改造,是指对城区沿街建筑外立面使用装饰材料,进行装饰装修的活动。包括沿街两侧外立面改造、建筑物整体外立面改造和建筑物局部外立面改造。第三条(范围 |
宁自然资规〔2020〕5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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