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30007167P/202209-00162 | 组配分类 | 招投标信息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2-09-24 18:13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安徽省宁国市三津拦河坝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内容概述 | 招标人名称:宁国市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宁国市人民路财政局大楼代理机构名称: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国市华贝广场售楼部15楼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三津拦河坝项目项目编号NGS-GC-GK-2022070开标时间2022年9月23日9时00分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海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安徽兰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官亭镇丰祥路与支一路交口(海兴园林科技园)、宁国市霞西镇霞西街道36号(原林业站二楼)投标报价:35858557.83元工期(交货期):42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综合得分:59.98分 |
招标人 |
名称:宁国市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人民路财政局大楼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华贝广场售楼部15楼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宁国市三津拦河坝项目 |
项目编号 |
NGS-GC-GK-2022070 |
开标时间 |
2022年9月23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海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安徽兰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官亭镇丰祥路与支一路交口(海兴园林科技园)、宁国市霞西镇霞西街道36号(原林业站二楼) 投标报价:35858557.83元 工期(交货期):42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59.98分 |
项目负责人:刘祥茂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212119405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企业业绩:/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淮南宏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夏集中心街 投标报价:35874533.18元 工期(交货期):42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59.90分 |
项目负责人:赵志伟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212136353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企业业绩:/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丙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四里河路汇银广场1206室 投标报价:35862743.51元 工期(交货期):42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59.88分 |
项目负责人:陈城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1342017201828843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企业业绩:/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2022年9月24日-2022年9月27日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0563-417020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56348757、17730228587。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4116241。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宁国市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