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30007167P/202207-00165 | 组配分类 | 招投标信息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2-07-20 09:28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招标投标信息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安徽省宁国市兴港路(港宁路分界山至汪港路段)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内容概述 |
招标人 |
名称:安徽省宁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钓鱼台路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青龙东路北侧华贝城市广场2幢15单元15005号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宁国市兴港路(港宁路分界山至汪港路段)工程 |
项目编号 |
NGS-GC-GK-2022055 |
开标时间 |
2022年7月20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宣城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安徽华仁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双塔路市政集团大楼、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宜黄路 投标报价:150023210.43元 工期(交货期):24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6.77分 |
市政项目负责人:陈守正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1342011201207269 公路项目负责人:程国梁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212104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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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企业业绩:/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业绩:1、宣城市卜村路中段(阳德路—鳌峰路)改扩建、卜村路南段(鳌峰东路—玉山路)道路工程 2、天堂寨路(大别山路-佛子岭路)道路工程 项目负责人奖项:1、宣城市卜村路中段改扩建工程荣获《2021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 2、被评为《2018-2019年度安徽省建筑企业优秀项目经理》。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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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信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千人桥镇 投标报价:154721834.36元 工期(交货期):24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4.58分 |
项目负责人:左海建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1342018201901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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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企业业绩:/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业绩:1、2021年东港一期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海莲路 2、渭河河堤路加固改造工程(渭河南岸)施工B标段 项目负责人奖项:被评为《二〇二一年度“安徽省市政施工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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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济洛路汽车厂东路29 号 投标报价:151054602.89元 工期(交货期):24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1.95分 |
项目负责人:李永勤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鲁1372016201719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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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企业业绩:/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业绩:齐河县2019年城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标段一:工程施工) 项目负责人奖项:被评为《2020年度“山东省先进市政工程项目经理”》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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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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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安徽路畅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按否决投标处理; 2、云南正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暂列金不按招标文件标准计取,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条第4.3.2.3款作否决投标处理。 |
公示时间 |
2022年7月20日-2022年7月25日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0563-418902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7730228587。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4116241。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安徽省宁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