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MB1919991Q/202208-00060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医保局 | 发文日期 | 2022-08-26 09:54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医保局 | 主题导航 | 卫生、体育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调整特异性皮炎患者慢性病报销比例建议的答复 | 内容概述 | 李娟、秦本洋、钱洋冲代表:你们提出的《关于调整特异性皮炎患者慢性病报销比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目前我市医保已实行宣城市级统筹,医保政策由宣城市及以上医保部门制定,县区级医保部门按政策执行。根据宣城市医保局转发的《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试行)>的通知》内容规定,2021年5月1日起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统一执行63种门诊慢特病病种及认定标准,其中“重度特应性皮炎”为新增慢性病病种,并划分为职工医保Ⅲ类门诊常见慢性病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常见慢性病。根据市级统筹文件规定,Ⅲ类门诊 |
李娟、秦本洋、钱洋冲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调整特异性皮炎患者慢性病报销比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医保已实行宣城市级统筹,医保政策由宣城市及以上医保部门制定,县区级医保部门按政策执行。根据宣城市医保局转发的《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试行)>的通知》内容规定,2021年 5月 1日起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统一执行 63种门诊慢特病病种及认定标准,其中“重度特应性皮炎”为新增慢性病病种,并划分为职工医保Ⅲ类门诊常见慢性病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常见慢性病。根据市级统筹文件规定,Ⅲ类门诊常见慢性病单个病种报销限额为3000 元/年。
我局将向上级医保部门报告此建议,感谢你们对医保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衷心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医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