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MB1919991Q/202209-00066 | 组配分类 | 互动回应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医保局 | 发文日期 | 2022-09-16 16:1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互动回应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医保局 | 主题导航 | 卫生、体育 |
信息名称 | 【市长热线】关于报销费用低问题 | 内容概述 | 来电人反映:来电人之前在杭州看眼睛花了两千多,后来又去合肥做手术花了一万二,今天在市民之家报销被告知杭州的两千元无法报销,特来电投诉。答复:您好,根据《宣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试行)》(宣医保秘〔2020〕62号)规定“到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除起付线外报销还需核减不合规费用。根据上述政策,经核算,您在浙江住院带回本地报销的费用符合医保范围的金额不足2000元,达不到起付标准,所以无法报销,请您理解。如有需要,您可以关注“宁国市医保局 |
来电人反映:来电人之前在杭州看眼睛花了两千多,后来又去合肥做手术花了一万二,今天在市民之家报销被告知杭州的两千元无法报销,特来电投诉。
答复:您好,根据《宣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试行)》 (宣医保秘〔2020〕62号)规定“到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除起付线外报销还需核减不合规费用。
根据上述政策,经核算,您在浙江住院带回本地报销的费用符合医保范围的金额不足2000元,达不到起付标准,所以无法报销,请您理解。如有需要,您可以关注“宁国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我局就报销相关政策知识及如何计算医保能报销的费用等问题,曾在公众号上发布过详细文章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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