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415Y/202211-00072 | 组配分类 | 上级政策 |
发布机构 | 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 发文日期 | 2022-11-18 17:1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上级政策 |
信息来源 | 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宁国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派出机构:为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现将修订后的《宁国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宁国市人民政府2022年10月14日(此件公开发布)宁国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及时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0〕18号)、《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