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124U/202211-00062 | 组配分类 | 相关服务质量检查记录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2-11-04 09:28 |
发布文号 | 民办〔2022〕84 号 | 关键词 | 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通报及限期整改,相关服务质量检查记录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民政局 | 主题导航 | 民政、扶贫、救灾 |
信息名称 | 关于民政系统二十大期间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通报及限期整改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关于民政系统二十大期间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通报及限期整改的通知 |
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局属二级机构,各养老机构:
为加强民政服务场所安全管理,确保二十大期间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近期,市民政局会同安全管理第三方公司对39 家民政服务机构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
现将具体检查情况整理下发,请大家务必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机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民政服务机构日常安全管理、新冠病毒的常态化防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对于我局前期检查的安全隐患并未整改的,要务必做到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各民政服务机构要于11月20日前按照规范要求全面完成安全隐患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纸质版盖章通过智慧养老机构监管系统报市民政局备案。对于通报的隐患暂未整改到位的单位,要就未整改原因作出书面说明,制定整改倒排时间表,限 期完成整改,并做好整改期间的安全防护各项工作。对无正当 理由拒不整改的机构,市民政局将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规定视情进行“约谈”或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联系人:王蕾;联系电话:402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