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060X/202211-00072 | 组配分类 | 行政确认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林业局) | 发文日期 | 2022-11-23 10:27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行政确认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林业局) | 主题导航 | 国土资源、能源 / 公告 |
信息名称 |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 内容概述 | 编号:(2022)95号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序号权利人不动产坐落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面积(土地)M2用途备注95宁国市梅林镇桥头村民委员会宁国市梅林镇桥头村集体土地所有权13291.02/首次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11月21日)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宁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563-4012136宁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11月01日 |
编号:(2022)95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面积 (土地)M2 |
用途 |
备注 |
95 |
宁国市梅林镇桥头村民委员会 |
宁国市梅林镇桥头村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13291.02 |
/ |
首次 |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11月21日)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宁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563-4012136
宁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