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83081862F/202211-00072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发布机构 |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2-11-23 16:21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环境影响报告表(书)拟批准公示(天瑞耐热钢、海螺),通知公告 |
信息来源 |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导航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信息名称 | 环境影响报告表(书)拟批准公示(天瑞耐热钢、海螺) | 内容概述 | 环境影响报告表(书)拟批准公示(天瑞耐热钢、海螺)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年产4200吨耐热钢材料技术改造项目 |
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梅村路 |
宁国市天瑞耐热钢有限公司 |
安徽峰胜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改建原有厂房,购置水平造型线、射芯机、空压机、吊包、砂处理流水线设备等生产设备,改建生产线,产能不变。 |
水:项目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南山污水处理厂。 气:粘合拼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两级活性炭处理后,15m高排气筒外排;涂料、熔炼、混砂造型、砂处理再生、振动落砂、焊接、打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高排气筒外排;浇注、射砂制芯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处理后,15m高排气筒外排抛丸废气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高排气筒外排;。 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泡沫、费炉渣、收尘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金属屑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噪声:减震、隔声。 |
无反对意见 |
0563-4017479 综合股 |
宁国海螺年产10万吨生物质再生洁净能源示范项目 |
宁国市港口镇山门村 |
宁国海螺生物质能有限公司 |
安徽长之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宁国海螺生物质能有限公司租赁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水泥厂宁国用(2013)字第792号地块以及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国用(97)字第048号地块,并租赁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水泥厂部分厂房,项目计划占地50亩,拟投资50000万元,购置破碎、烘干、重构、水冷却循环等相关设备,配套建设厂区道路、绿化、消防、环保等设施。本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10万吨生物质再生洁净能源的生产能力。 |
1、废水:生活污水处理依托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水泥厂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冷却循环水送回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水泥厂冷却循环水装置处理。 2、废气:破碎粉尘、重构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粉尘、烘干废气通过引风管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噪声:合理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基座减振等。 4、固废:废润滑油及包装物、废含油抹布厂内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通过干排灰系统回到重构系统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设1间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10m2),内部采取防腐防渗措施。 |
无反对意见 |
0563-4017479 审批科 |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