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0111222F/202208-00036 | 组配分类 | 起草说明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2-08-16 09:42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宁国市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规范性文件立改废,起草说明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起草说明 | 内容概述 | 一、起草背景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我市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22.04%,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17.25%,高于全省2.24个百分点,老龄化形势十分严峻。近年来,国家、省密集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4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安徽省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皖政办〔2021〕16号)等一系列养老服务政策文件。为着力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市 |
一、起草背景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我市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22.04%,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17.25%,高于全省2.24个百分点,老龄化形势十分严峻。近年来,国家、省密集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4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安徽省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 年)》(皖政办〔2021〕16号)等一系列养老服务政策文件。为着力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市民政局牵头代拟了《宁国市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送审稿)》(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二、制定的主要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42号);
2.《安徽省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皖政办〔2021〕16号);
3.《安徽省“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皖民养老字〔2022〕10号);
4.《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宣政办〔2022〕3号)。
三、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对全市养老服务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分为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以需求为导向,按照均等普惠、刚需为先、系统协同的基本原则,实施能力评估、结构优化、主体培育、管理提升、要素保障5个行动。力争到2025年底,以不能自理刚需老年人为重点、以长期照护服务供给为核心,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老年人实际需求相匹配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框架初步建立,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持续扩大。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以五个行动为抓手,结合部门职能职责,系统提出19项具体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改革创新举措。
(一)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行动,包括开展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培育发展专业评估组织和强化评估结果运用3方面内容。
(二)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优化行动,包括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扩大社区养老服务供给、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增强养老机构照护功能、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和深化医养康养结合6方面内容。
(三)养老服务市场主体培育行动,包括培育优质供给主体、推动事业产业协同发展2方面内容。
(四)养老服务行业管理提升行动,包括完善综合监管机制、推进行业标准化建设、提高行业抗风险能力和促进长三角一体化4方面内容。
(五)养老服务发展要素保障行动,包括盘活存量资源、发展护理员队伍、推进信息化建设和提升支付能力4方面内容。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根据存在的推进合力不够、产业发展不足、监管机制有待加强等问题,完善“强化组织领导、细化扶持政策、推进考核评估”等三项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