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55631526X5/202211-00067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2-11-25 11:22 |
发布文号 | 宁人社〔2022〕76号 | 关键词 | 通知公告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人社局 | 主题导航 | 劳动、人事、监察 |
信息名称 | 关于做好2022年度人才政策相关待遇申报工作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全市各企(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我市人才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根据《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着力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宁发〔2022〕24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符合宁人社〔2022〕75号文件规定的补贴(奖励)项目、范围对象及条件;(二)引进人才须是我市企事业单位通过全职引进或柔性引进等方式从市外引进的;(三)首次申领薪酬补贴需为2021年之后引进的人才。二、申报程序(一)申请人才分类认定。所有符合条件的人才需在“皖事通”中“宁国智慧人才平台”进行人才分类认定申请。(二)统一由所在单位申报。涉及个人享受 |
全市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我市人才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根据《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着力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宁发〔2022〕24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宁人社〔2022〕75号文件规定的补贴(奖励)项目、范围对象及条件;
(二)引进人才须是我市企事业单位通过全职引进或柔性引进等方式从市外引进的;
(三)首次申领薪酬补贴需为2021年之后引进的人才。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才分类认定。所有符合条件的人才需在“皖事通”中“宁国智慧人才平台”进行人才分类认定申请。
(二)统一由所在单位申报。涉及个人享受补贴由本人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初审后统一向宁国市人社局申报。涉及单位享受奖励由单位直接向宁国市人社局申报。
三、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根据《宁国市“人才强市30条”薪酬补贴等政策实施细则》(宁人社〔2022〕75号),据实填报表格,并提供申请相应补贴、奖励的有关材料及补贴申请人员的邮储银行宁国市支行的账户信息。
对仍在职、在政策享受期内的人员,继续申报时,提供在本企业工作近3个月的工资表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四、申报时间
请各企(事)业单位于2022年12月2日前上报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个人材料每人一袋),逾期不再办理。
五、咨询部门及联系电话
人才分类认定部门:宁国市委人才办,电话:0563-4116069。
人才补贴兑现部门:宁国市人社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63-4036686。
附件1: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补贴审批汇总表
附件2-1:宁国市企事业引进人才薪酬补贴申请表
附件2-2:宁国市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薪酬补贴申请明细一览表
附件3-1:宁国市企事业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
附件3-2:宁国市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明细一览表
附件4-1:宁国市企事业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附件4-2:宁国市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明细一览表
附件5-1:宁国市企业人才激励奖励申请表
附件5-2:宁国市企业人才激励奖励申请明细一览表
附件6-1:宁国市奖励企业资金申请表
附件6-2:宁国市企业引进人才奖励申请明细一览表
中共宁国市委组织部 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