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20032569337/202212-00037 | 组配分类 | 行政奖励目录和流程图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2-12-14 09:2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行政奖励目录和流程图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 主题导航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城管执法局2022年行政奖励分表(含实施依据、条件、程序) | 内容概述 | 宁国市城管执法局2022年行政奖励分表权力类型权力名称子项实施依据条件程序行政奖励对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101号令)第八条:对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长期从事市容环卫作业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1、制定方案环节责任:制定评选、表彰、奖励活动实施方案,并下发方案,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实施环节责任。2、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初步审核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3、评审公示环节责任:对上报材料 |
宁国市城管执法局2022年行政奖励分表 | |||||
权力类型 | 权力名称 | 子项 | 实施依据 | 条件 | 程序 |
行政奖励 | 对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101号令)第八条:对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 长期从事市容环卫作业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 1、制定方案环节责任:制定评选、表彰、奖励活动实施方案,并下发方案,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实施环节责任。 2、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初步审核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3、评审公示环节责任: 对上报材料等进行审查,必要的可通过实地考察走访等了解情况;提出拟表彰奖励名单。 4、表彰环节责任:按表彰奖励范围、层次等报有权机关审定,需要上报政府的,要经政府审定;规定时间内,对表彰奖励决定予以公开、公示。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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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奖励 | 对于在城市公厕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 |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号)第二十二条: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在城市公厕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 在城市公厕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 1、制定方案环节责任:制定评选、表彰、奖励活动实施方案,并下发方案,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实施环节责任。 2、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初步审核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3、评审公示环节责任: 对上报材料等进行审查,必要的可通过实地考察走访等了解情况;提出拟表彰奖励名单。 4、表彰环节责任:按表彰奖励范围、层次等报有权机关审定,需要上报政府的,要经政府审定;规定时间内,对表彰奖励决定予以公开、公示。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