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5970934056/202212-00021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文旅局(市广电新闻出版局) 发文日期 2022-12-15 10:52
发布文号 关键词 宁国市文旅局2022年12月份第二周行政处罚办理结果
信息来源 宁国市文旅局(市广电新闻出版局) 主题导航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信息名称 宁国市文旅局2022年12月份第二周行政处罚办理结果 内容概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1处罚类别2处罚事由处罚依据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姓名处罚结果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机关执行情况当前状态地方编码数据更新时间戳备注公开状态(宁国)文综罚字〔2022〕10号宁国市银河网络会所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案件停业整顿该场所行为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项和《

宁国市文旅局2022年12月份第二周行政处罚办理结果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1

处罚类别2

处罚

事由

处罚

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

结果

处罚决

定日期

处罚机关

执行情况

当前状态

地方

编码

数据更新

时间戳

备注

公开状态

(宁国)文综罚字〔202210

宁国市银河网络会所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案件

停业整顿

该场所行为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项和《安徽省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宁国市银河网络会所

91341881779060014R

陈龙

依法给予宁国市银河网络会所如下处罚:1.停业整顿1个月的行政处罚。

2022/12/9

宁国市文化和旅游局

0

341881

2022/12/14

公开

宁国)文综罚字〔202212

宁国市晨轩书店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的案件

警告

罚款

该场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及安徽省新闻出版(版权)电影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依法进行处罚。

宁国市晨轩书店

92341881MA2N5D3Y15

张小萍

依法给予宁国市晨轩书店如下处罚:1、警告;2、没收侵权出版物5本;3、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

2022/12/13

宁国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0

341881

2022/12/14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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