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01XJ/202404-00039 | 组配分类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咨询服务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4-04-22 16:06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咨询服务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司法局 | 主题导航 | 公安、安全、司法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咨询服务指南 | 内容概述 | 一、实体平台指南宁国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作为集多项司法行政职能为一体化的“窗口化”服务平台,突出综合性,专业性法律服务功能,同时发挥区域服务综合枢纽和指挥协调平台的作用,功能职责定位为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综合接待等职能,运行采用“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的模式,具体包括:1、接待现场来访,解答法律咨询。 |
一、实体平台指南
宁国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作为集多项司法行政职能为一体化的“窗口化”服务平台,突出综合性,专业性法律服务功能,同时发挥区域服务综合枢纽和指挥协调平台的作用,功能职责定位为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综合接待等职能,运行采用“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的模式,具体包括:
1、接待现场来访,解答法律咨询。
2、受理、审批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3、解答人民调解业务咨询,受理、指派、分流和协调处理人民调解案件,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4、提供专业调解服务,引导律师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业务。
5、提供值班律师远程视频服务,指导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开展咨询和调解活动。
6、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各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
7、接待、解答司法行政其他相关业务咨询,导引相关服务。
8、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负责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服务事项。
9、做好辖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指导、考核工作。
10、接收对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的投诉、意见建议。
11、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服务工作。
法律咨询岗
法律咨询岗,由辖区执业律师担任,主要从事以下工作
1、负责无偿接待来访咨询和电话咨询。
2、做好咨询登记工作。
人民调解岗
1、接待当事人来访咨询。
2、对有调解意愿的当事人,转交属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对涉及行业性、专业性的纠纷,转交辖区内专业性、行业行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3、对转交的纠纷进行跟踪问效。纠纷调解结束后,对当事人进行回访。
法律援助岗
1、接待当事人咨询。
2、指导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当事人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经济困难证明表》等格式性表格。
3、对法律援助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法律援助范围、条件的依法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引导通过其他途径依法维权。
4、对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跟踪回访,案件结束后,对当事人进行回访,并做好记录。
综合接待岗
1、接待当事人咨询。
2、对涉及法治宣传的,发放资料,开展法治教育,引导当事人依法合理表达自身诉求对涉及公证业务的,引导其向公证处进行申请,并告知其应准备的各类材料内容。
二、热线平台指南
全国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
宁国市公共法律服务免费咨询热线:0563-4032009
三、网络平台指南
中国法律服务网:http://www.12348.gov.cn/#/homepage
安徽法律服务网:http://ah.12348.gov.cn/
宁国公共法律服务掌上服务大厅:http://zsfwdt-ng-xc-ah.shiduai.com/#/indexJ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