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6XQ/202210-00137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港口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10-17 09:24
发布文号 关键词 【负责人解读】港口镇副镇长程坤解读港口镇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港口镇人民政府 主题导航 综合政务
信息名称 【负责人解读】港口镇副镇长程坤解读港口镇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内容概述 【负责人解读】港口镇副镇长程坤解读港口镇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负责人解读】港口镇副镇长程坤解读港口镇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1、问: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港口镇副镇长程坤答:为切实做好我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便捷高效、平稳有序”的基本原则,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实现“应保尽保”。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2、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有哪些?

港口镇副镇长程坤答:为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方案从参保范围及对象、缴费标准、缴费方式、时间安排、职责、要求六方面做了具体要求,确保精准征缴。

3、问:研判和起草过程是什么?

港口镇副镇长程坤答: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全力谋划做好港口镇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在充分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方案》讨论稿。2022年9月12日由镇人社局社会事务办公室在各村、辖区民众内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中我镇未收到各村、辖区内民众修改意见及反馈信息。于2022年10月17日按程序印发实施。

4、问:工作目标是什么?

港口镇副镇长程坤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是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工作,全面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凡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均应参加我县居民医保,尤其是特困人员(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脱贫人口、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口必须做到应保尽保。

5、问:主要任务是有哪些?

港口镇副镇长程坤答: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异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具有本县户籍的城乡居民、长期在本县居住的非本县户籍人员和在泾各类在校学生,应参加我县居民医保,要做到应保尽保,不断保、不漏保,避免重复参保。2023年度我镇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目标任务数为25726人。

6、问:有哪些创新举措?

港口镇副镇长程坤缴费方式上,原则上对一般居民实行线上缴费,通过在线缴费平台,自行续保缴费,有效减轻基层征缴工作负担,方便群众参保。

7、问:有哪些保障措施?

港口镇副镇长程坤成立以分管副镇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村(社区)具体经办人员为成员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陈水菱、杨波担任办公室成员。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8、下一步工作考虑是什么?

港口镇副镇长程坤一是加强宣传发动。扩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把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的好处讲清楚、讲明白,实现家喻户晓;二是推进工作落实。加强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加大参保扩面征缴力度,促进全民参保;三是强化督导调度。定期通报征缴工作进度,压实责任、严格考核,全面保障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有序推进。

政策咨询部门:港口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中心)

政策解读人:程坤

政策咨询电话:0563-48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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