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MB1919991Q/202212-00045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宁国市医保局 发文日期 2022-12-15 15:04
发布文号 关键词 部门解读
信息来源 宁国市医保局 主题导航 卫生、体育
信息名称 【新媒体解读】明年起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管理服务有新变化 内容概述 12月12号,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医保局介绍我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最新情况。近日,省医保局、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对我省参保居民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待遇政策、业务经办等内容作出进一步规定。新政将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到2025年底前,我省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制度体系和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住院跨省直接结算率提高到70%以上。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汪和平统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基金支付政策,执行“就医地的医保目录参保地的医保政策”。支持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同

【新媒体解读】明年起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管理服务有新变化

12月12号,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医保局介绍我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最新情况。

近日,省医保局、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对我省参保居民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待遇政策、业务经办等内容作出进一步规定。新政将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到2025年底前,我省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制度体系和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住院跨省直接结算率提高到70%以上。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副局长 汪和平
统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基金支付政策,执行“就医地的医保目录 参保地的医保政策”。支持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同时享受医保待遇,已办理转诊的医保支付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未办理转诊的医保支付比例下降20个百分点。

通知执行后,将改变原来不能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的规定。参保人员跨省住院就医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的,视为有效备案,可以享受直接结算服务。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时,若暂时无法提供备案材料,允许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备案;对无第三方责任的外伤医疗费用,经参保人员本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个人承诺书后,也能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统一全省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让群众异地就医更省事、更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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