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6475761XE/202203-00095 | 组配分类 | 部门项目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2-03-07 16:1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宁国市202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支出绩效自评表,部门项目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 主题导航 | 农业、林业、水利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202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支出绩效自评表 | 内容概述 | 附件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1年度)项目名称宁国市202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主管部门宁国市农业农村局实施单位宁国市农机管理服务中心资金情况(万元)全年预算数(A)全年执行数(B)分值执行率(B/A)得分年度资金总额:286275.311099.61%10其中:本年财政拨款286275.31--其他资金--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年初设定目标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目标1:实施好农机购机置贴政策,每年补贴机具≥800台套目标2:在我市补贴范围内的所有机具实行敞开补贴目标3:资金补贴使用率≥85%目标4:降低农民购机成本,带动农民投入目标5:坚持绿色生态导向, |
附件3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1 年度) | ||||||||||
项目名称 | 宁国市202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 | |||||||||
主管部门 |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 实施单位 | 宁国市农机管理服务中心 | |||||||
资金情况 (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86 | 275.31 | 10 | 99.61% | 10 | |||||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 286 | 275.31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年初设定目标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 ||||||||
目标1:实施好农机购机置贴政策,每年补贴机具≥800台套 目标2:在我市补贴范围内的所有机具实行敞开补贴 目标3:资金补贴使用率≥85% 目标4:降低农民购机成本,带动农民投入 目标5: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 |
目标1:施好农机购机置贴政策,全补贴机具4200台套 目标2:在我市补贴范围内的所有机具实行敞开补贴 目标3:资金补贴使用率99.61% 目标4:降低农民购机成本,带动农民投入1140万元 目标5: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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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问题: | 整改的措施与建议: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实际值 | 得分 | 评价得分说明 | ||
产 出 指 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补贴机具数≥800台 | 15 | ≥800 | 4248 | 15 | ||||
质量指标 | 在我市补贴范围内的所有机具实行敞开补贴 | 15 | 在我市补贴范围内的所有机具实行敞开补贴 | 在我市补贴范围内的所有机具实行敞开补贴 | 15 | |||||
时效指标 | 补贴受理限时办理 | 10 | 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后,3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内完成形式审核 | 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后,3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内完成形式审核 | 10 | |||||
成本指标 | 资金使用率≥85% | 10 | 资金使用率≥85% | 99% | 10 | |||||
效 益 指 标 (30分) |
经济效益 指标 |
降低农户购机成本,带动农户投入 | 10 | 降低农户购机成本,带动农户投入 | 带动农户投入购机资金近1140万元 | 9 | ||||
社会效益 指标 |
便利农户申请农机购置补贴 | 10 | 便利农户申请农机购置补贴 | 便利农户申请农机购置补贴 | 10 | |||||
生态效益 指标 |
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 | 10 | 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 | 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 | 9 | |||||
可持续影 响指标 |
2019年购置了当年补贴范围内机具且未享受补贴的,2020年可以继续申请补贴 | 5 | 2020年购置了当年补贴范围内机具且未享受补贴的,2021年可以继续申请补贴 | 2020年购置了当年补贴范围内机具且未享受补贴的,2022年可以继续申请补贴 | 5 | |||||
满意度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95% | 5 | 满意度≥95% | 全年无投诉,电话抽查群众满意度≥95% | 5 | ||||
预算资金执行率 | 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 | 预算资金执行率 | 预算资金执行率 | 10 | 100% | 10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8 | ||||||||
注:1.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每少于5个点扣1分,扣完为止。如有特殊情况,上述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但加总后应等于100分。各部门根据各项指标重要程度确定三级指标的分值。得分一档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 ||||||||||
2.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60%(含50%)、60-0%合理确定分值。 | ||||||||||
3.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全年实际值/年度指标值╳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全年实际值╳该指标分值;定量指标得分最高不得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4.评价得分说明:说明全年实际值与年度指标值偏离情况(未达、持平、超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