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55631526X5/202301-00013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3-01-06 15:18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人社局 | 主题导航 | 劳动、人事、监察 |
信息名称 | 市人社局2022年四季度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说明 | 内容概述 | 序号文件名称及文号清理建议清理理由备注1《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国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政规﹝2016﹞9号)拟保留/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人社局社保中心2《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国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政规﹝2018﹞6号)拟保留/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人社局社保中心3关于印发《宁国市“人才强市30条”薪酬补贴等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宁人社﹝2022﹞75号)拟保留/部门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人社局就业中心填表说明:1.清理建议栏应当填写拟废止、拟修改、拟宣布失效、拟保留2.清理理由应按照清理的不同情形进 |
序号 |
文件名称及文号 |
清理建议 |
清理理由 |
备注 |
1 |
《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国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宁政规﹝2016﹞9号) |
拟保留 |
/ |
政府规范性文件 起草部门:人社局社保中心 |
2 |
《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国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宁政规﹝2018﹞6号) |
拟保留 |
/ |
政府规范性文件 起草部门:人社局社保中心 |
3 |
关于印发《宁国市“人才强市30条”薪酬补贴等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宁人社﹝2022﹞75号) |
拟保留 |
/ |
部门规范性文件 起草部门:人社局就业中心 |
填表说明:1.清理建议栏应当填写拟废止、拟修改、拟宣布失效、拟保留
2.清理理由应按照清理的不同情形进行填写,如:部分内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上位规范性文件、文件有效期已满等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