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9734/202301-00047 | 组配分类 | 意见征集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3-01-04 14:57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关于征求《河沥溪老街保护规划》《河沥溪老街历史建筑保护图则》公众意见的通告,意见征集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 主题导航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信息名称 | 关于征求《河沥溪老街保护规划》《河沥溪老街历史建筑保护图则》公众意见的通告 | 内容概述 | 为深入做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根据《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安徽省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编制导则》等文件精神,我局组织编制了《河沥溪老街保护规划》《河沥溪老街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一)在线留言:请在“我要留言”中留言。(二)电子邮件:请将反馈意见发送至2350927999@qq.com,并请在邮件主题注明“《河沥溪老街保护规划》《河沥溪老街历史建筑保护图则》反馈意见”字样。(三)信函方式:请将反馈意见寄至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科,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10号建设大厦,并 |
为深入做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根据《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安徽省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编制导则》等文件精神,我局组织编制了《河沥溪老街保护规划》《河沥溪老街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在线留言:请在“我要留言”中留言。
(二)电子邮件:请将反馈意见发送至2350927999@qq.com,并请在邮件主题注明“《河沥溪老街保护规划》《河沥溪老街历史建筑保护图则》反馈意见”字样。
(三)信函方式:请将反馈意见寄至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科,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10号建设大厦,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河沥溪老街保护规划》《河沥溪老街历史建筑保护图则》反馈意见”字样。
(四)电话方式:联系人,徐先生 18119910359 0563-4037079。
反馈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