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893G/202301-00017 | 组配分类 | 行政规划目录和流程图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经信局 | 发文日期 | 2023-01-17 09:5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行政规划目录和流程图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经信局 | 主题导航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经信局行政规划目录 | 内容概述 | 序号权力类型权力名称子项实施依据1行政规划工业领域专项发展规划安徽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规划编制《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2013年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三号)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工作目标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本行政区域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序号 | 权力类型 | 权力名称 | 子项 | 实施依据 |
1 | 行政 规划 |
工业领域专项发展规划 | 安徽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规划编制 | 《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2013年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三号)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工作目标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本行政区域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