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2301-00028 组配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3-01-09 17:25
发布文号 关键词 宁国市包容审慎监管“一轻一免”清单,部门和专家解读
信息来源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导航 公安、安全、司法
信息名称 【文字解读】《宁国市包容审慎监管“一轻一免”清单》的政策解读 内容概述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宁国市包容审慎监管“一轻一免”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公布实施,是全面贯彻《宁国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理念,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需要,是节约行政资源、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需要。

【文字解读】《宁国市包容审慎监管“一轻一免”清单》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宁国市包容审慎监管“一轻一免”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公布实施,是全面贯彻《宁国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理念,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需要,是节约行政资源、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需要。《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三十三条规定,为《清单》的编制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 。2021年3月份,我市出台《关于梳理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的通知》,要求市重点执法部门梳理本部门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各部门陆续出台本部门的免罚清单事项。但各部门制定的免罚事项缺乏统一标准,免罚情形不够具体,为方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对照违法情形准确适用,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自由裁量权,引导和促进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不断优化更具有竞争力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进一步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宁国市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积极探索“一轻一免”清单制度,即推行柔性执法,对轻微违法行为从轻或者免于处罚,有温度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文件起草过程
  2022年6月份,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全市轻微违法行为轻罚免罚清单梳理工作部署会,要求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严格对照现行法律法规,参照上级制定的标准,并结合宁国实际,制定本部门“从轻”、“免罚”事项情形,并将行政柔性执法作为首选方式,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刚性手段与柔性手段并用。在对各行政执法单位报送的事项清单进行汇总整理后,制定全市“一轻一免”一张表,2022年10月在市政府网站进行为期30日的公开征集意见,并充分征集各重点部门意见于12月初形成《宁国市包容审慎监管“一轻一免”清单》送审稿。12月15日,提交市十七届人民政府第 20次常务会议审议,于2022年12月27日由市政府正式印发。
  四、出台的目的
  为全面推行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结合宁国实际,制定 全市“从轻”和“免罚”事项情形,并将行政柔性执法作为首选方式,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刚性手段与柔性手段并用。
  五、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和出台《清单》,将现行法律规定的确实属于依法依规可轻罚免罚的违法行为具体化、标准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实施符合新兴产业发展要求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通过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引导和促成行政相对人行为合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六、主要内容
  《宁国市包容审慎监管“一轻一免”清单》共涉及16类执法领域共计421项“一轻一免”事项,对每项的违法情形、处罚依据、处罚对象、轻罚或免罚情形、咨询渠道等方面作出了具体细化。《清单》的主要内容参照各执法单位提供的本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上级制定的清单事项,同时结合我市实际,修改和完善部分内容:
  1.交通运输领域:共计97项(从轻处罚40项),主要对涉及公路安全保护、客货道路运输、站场管理、内河交通安全管理、船舶安全、收费公路、农村公路、港口、建设工程质量等的轻微违法行为采取轻罚或免罚。
  2.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共计2项,主要对涉及退役士兵安置、优待抚恤对象冒领、骗取优待抚恤待遇的轻微违法行为采取免罚。
  3.税务领域:共计18项,主要对涉及税收征收、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税收票证等的轻微违法行为采取免罚。
  4.水利领域:共计8项,主要对涉及水资源管理、防洪、水库大坝安全、水土保持等的轻微违法行为采取免罚。
  5.城市管理领域:共计96项(从轻处罚50项)。主要对涉及资质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建设工程安全、房地产经营开发、物业管理、城市道路、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大气污染防治等的轻微违法行为采取轻罚或免罚。
  6.防震减灾领域:共计1项,主要对涉及危害地震监测、观测的轻微违法行为采取免罚。
  7.自然资源、林业领域:共计22项,主要对涉及测绘、古生物化石保护、资质管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矿产资源开采、城乡规划、土地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等的轻微违法行为采取免罚。
  8.卫生健康领域:共计20项,主要对涉及医疗废物、医疗器械临床使用、放射诊疗管理、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病防治等的轻微违法行为采取免罚。
  9.农业农村领域:共计8项(从轻处罚2项),主要对涉及渔业、农药管理、土壤污染防治、种子管理等的轻微违法行为采取轻罚或免罚。
  10.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共计2项(从轻处罚),主要对涉及粮食流通的轻微违法行为采取轻罚。
  11.教育领域:共计2项,主要对涉及民办教育等的轻微违法行为采取免罚。
  12.文化和旅游领域:共计67项,主要对涉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互联网文化管理、娱乐场所管理、营业性演出、旅游安全、旅行社管理、导游管理、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出版印刷业管理、点播影院、点播院线管理等的轻微违法行为采取免罚。
  1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共计3项,主要对涉及劳动合同、劳务派遣的轻微违法行为采取免罚。
  14.应急管理领域:共计8项,主要对涉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应急预案等的轻微违法行为采取免罚。
  15.生态环境领域:共计27项,主要对涉及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噪声污染、排污许可等的轻微违法行为采取免罚。
  16.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共计40项,主要对涉及广告、消费者权益、个体工商户、商标、特种设备、商品条码、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商品计量、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安全、价格等的轻微违法行为采取免罚。
  17.其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轻罚免罚情形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对于适用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批评教育、监督帮扶、约谈等措施,同时加强普法宣传工作,促进当事人遵守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等活动。
  七、创新举措
  制定“一轻一免清单”,方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对照违法情形准确适用。通过宣传引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等柔性监管方式,给予中小企业和人民群众充分容错纠错空间,引导和促成行政相对人行为合法,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监管观念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监管方式从刚性监管为主向刚柔相济、相辅相成、有机接合转变。后续会对照已经梳理的“清单”向各执法单位征集本部门优秀典型案例,并对案例进行集中宣传,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为执法人员对轻微违法具体案件的认定,提供更加明确的执法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制度落实。
  八、保障措施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执法协调小组召开工作推进会,定期通报“一轻一免”工作情况;市司法局牵头抓总,各重点执法单位每季度报送“一轻一免”工作清单,每半年报送执法典型案例。
  九、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部门:宁国市司法局  
  联系人:法治调研督察科科长张自明
  联系电话:0563—4030375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