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直各局以上单位党组织:
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徐 峻同志 任市委巡察办公室主任;
金慧兰同志 任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正科级),免去其青龙乡党委书记职务;
邵 萍同志 任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市档案馆)副主任(副馆长)(正科级),免去其
甲路镇党委副书记职务;
朱普敏同志 任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市档案馆)副主任(副馆长)职务;
胡 巍同志 任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王国林同志 任市公安局副政委;
李 雪同志 任共青团宁国市委副书记,免去其港口镇党委委员职务;
陈 映同志 任共青团宁国市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许 旸同志 任竹峰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免去其仙霞镇党委委员职务;
后许婷同志 任胡乐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包德春同志 任汪溪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丁明波同志 任仙霞镇党委委员,免去其云梯畲族乡党委委员职务;
王 晖同志 任云梯畲族乡党委委员;
免去戴建明同志的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范新亚同志的市公安局副政委职务;
免去邵俊同志的共青团宁国市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杨传红同志的汪溪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2023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