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20032569337/202212-00116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宁国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2-12-09 15:50
发布文号 宁政办秘〔2022〕89 号 关键词 部门文件
信息来源 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主题导航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通知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宁国市开展路域环境扬尘突出问题源头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现将《宁国市开展路域环境扬尘突出问题源头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印发宁国市开展路域环境扬尘突出问题源头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宁国市开展路域环境扬尘突出问题源头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 年 12 月 9 日


宁国市开展路域环境扬尘突出问题源头整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从源头上遏制扬尘污染突出问题,大力改善路域环境,助推文明城市建设,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路域环境扬尘突出问题源头整治,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抓主抓重,源头治理;坚持守土有责,部门联动,形成合力。依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着力为全市人民幸福生活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干净优质的路域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建筑工地扬尘源头治理。重点整治建筑工地未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措施(施工工地周边 100%围挡、易扬尘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口车辆 100%冲洗、施工现场主要道路 100%硬化、拆迁工地 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 100%密闭运输),施工现场扬尘、积尘明显,工地出入口及周边道路保洁不到位,造成路面污染等问题。
(二)砂石、建筑垃圾堆放点扬尘源头治理。重点整治砂石、建筑垃圾堆放点未按规定覆盖、未落实湿法作业、冲洗设备不完善、出入口保洁不到位等问题。
(三)重点项目扬尘源头治理。市政工程、老旧小区改造、交通道路、河道治理、高铁项目、皖赣铁路项目、灌区引水项目等重点工程建设,建设单位(企业)应带头严格执行扬尘防控措施,规范现场作业。重点整治施工现场裸土未覆盖、未落实湿法作业、冲洗设备不完善、出入口保洁不到位等问题。
(四)相关企业扬尘源头治理。重点整治混凝土搅拌站、砂石加工点、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未取得许可、环评等手续非法经营,物料加工、运输、装卸过程中未采取抑尘措施,场区出入口保洁不到位等问题。
(五)道路交通运输扬尘源头治理。严把渣土运输车辆准入关,加强运输企业日常监管,重点整治砂石、渣土、粉状物料、混凝土运输车辆未落实密封覆盖、车轮带泥上路、超载超限、污泥遮挡号牌和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废弃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 年 11 月 25 日——2022 年 11 月30 日)。召开路域环境扬尘突出问题源头整治动员部署会,成立工作专班。公安、城管、住建、交运、生态环境等业务主管部门,组织所属领域(行业)负责人召开座谈会,签订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书,尤其对扬尘问题突出的建设项目,与其负责人进行约谈。多渠道发布整治公告,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参与,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 年 12 月 1 日——2023 年 1 月 20日)。城管、住建、交运、生态环境、水利、自然资源等业务主管部门,对所属领域(行业)全面开展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内容、时限、要求和责任单位,实行对账销号,对拒不整改或是整改不力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坚持“谁主管、谁牵头”的原则深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建筑工地未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措施、车辆带泥上路、抛洒滴漏、乱拉乱倒、私改车型、超限超载、污泥遮挡车牌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 年 1 月底)。总结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认真梳理存在问题和不足,制定问题清单,及时补缺补差,推动扬尘污染整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四、责任分工
市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督促指导各企业、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和管控力度;做好开发区范围内扬尘污染案件查处和整改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指导督促高铁、皖赣铁路改线项目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对非法改装改型、污泥遮挡号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会同交运部门加大治超力度;负责做好整治行动执法保障工作,依法处理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已收储、出让及划拨地块的扬尘污染防控,做好生态环境问题生态修复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督促指导建筑工地、市政工程等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落实“六个百分百”措施和各项防尘抑尘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对全市国省道路超载超限及抛洒滴漏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并做好路面日常冲洗保洁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做好河道清淤、堤坝修复等水利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扬尘污染问题案件查处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非法经营砂石、煤粉、矿渣等场所的取缔工作。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辖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案件的查处;负责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企业的日常监管,从严查处建筑垃圾违规运输、处置等行为;开展“三车”运输秩序整治,对城市道路路面污染、抛洒滴漏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做好环卫保洁范围内道路清洗保洁工作。
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做好工业企业及其堆场扬尘污染的防治;督促相关单位做好砂石、煤粉、矿渣等易产生扬尘物料临时堆放点扬尘污染的防治;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市国控集团:负责协助属地乡镇(街道)做好砂石收储、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染防治,负责砂石加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防治,全面落实洒水、砂石覆盖、密闭运输、场地硬化、出入口车辆冲洗等措施,做好砂石加工点周边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市建投集团、乡投集团:负责督促指导所属企业做好项目建设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各乡、镇、街道:负责督促指导辖区内各企业、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和管控力度,做好扬尘污染问题整改工作;配合执法部门做好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砂石收储、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染防治,并督促砂石运输企业全面落实洒水、砂石覆盖、密闭运输、出入口车辆冲洗等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路域环境扬尘突出问题源头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城管执法局,负责专项整治具体协调工作。各责任部门要强
化责任意识,把路域环境扬尘突出问题整治摆在重要位置,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部门子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整治各项工作。
(二)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抖音等媒介,发布整治信息,及时宣传报道工作成效、工作经验和典型案例,曝光一批违法违纪的单位、个人案件,形成政府重视、群众支持、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部门联动。各责任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落实责任,杜绝搞形式、走过场。要强化信息共享,建立抄告制度,对不同违法行为及时抄告责任部门进行处理。要建立会商机制,每半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难点问题。要强化沟通协调,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四)加强督查考核。各责任部门每周将工作开展情况报至城管执法局进行汇总。专项整治期间,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将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专项督查督办,督办结果将在全市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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