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99802061L/202302-00015 | 组配分类 | 行政审批目录和流程图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 发文日期 | 2023-02-03 08:38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行政审批目录和流程图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 主题导航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信息名称 |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单体药品零售企业) | 内容概述 |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单体药品零售企业)开办单体药品零售企业申办人首先需要在安徽政务网上提交申请材料:1.药品经营企业验收申请表;2.营业执照(连锁门店还需提供总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营业执照》;3.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4.企业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申办零售连锁企业的提交);5.经营场所布局图(标明实际尺寸及分类区域),营业场所、仓库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6.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文件目录(包括质量管理制度、部门及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档案、报告、记录和凭证等); |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单体药品零售企业)
开办单体药品零售企业申办人首先需要在安徽政务网上提交申请材料:
1.药品经营企业验收申请表;
2.营业执照(连锁门店还需提供总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营业执照》;
3.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
4.企业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申办零售连锁企业的提交);
5.经营场所布局图(标明实际尺寸及分类区域),营业场所、仓库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6.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文件目录(包括质量管理制度、部门及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档案、报告、记录和凭证等);
7.执业药师和质量负责人在职在岗并履行自己岗位职责的自我保证声明;
县级市场监管工作人员收到申请后开始受理→审核→决定→现场检查,执法人员检查拟开办药店现场,符合要求→决定→制证→送达→结束,不符合检查要求的,申办人可整改至符合要求→决定→制证→送达→结束,如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具体见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