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263J/202301-00058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 发文日期 | 2023-01-11 09:40 |
发布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第57号令 | 关键词 | 《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2023年第57号令 《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已经2022年12月29日第25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主任:何立峰 2023年1月10日,部门文件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 主题导航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信息名称 | 《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2023年第57号令 | 内容概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57号《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已经2022年12月29日第25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主任:何立峰2023年1月10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已经2022年12月29日第25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