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根据《安徽省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试行)》《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园区实际,制定《宣城宁国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2年6月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局起草了宣城宁国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草案),7月份征求了部分市直部门的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对草案进行了调整,形成征求意见稿,并通过宁国政府网征求了社会公众的意见。
三、工作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减少和控制危险化学品事故,防范和化解危险化学品系统性安全风险,通过对危险化学品特定种类和有关工艺实施禁止、限制和控制等精细、有效的管理,从源头上管控、降低化工园区安全风险。
同时为推动宣城宁国化工园区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提升园区化工产业绿色发展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方向,全面优化化工园区功能布局和产业定位,全面提升化工园区整体安全水平。
四、主要内容
本《目录》适用于宣城宁国化工园区内化工企业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含带储存设施的经营、仓储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工贸企业。其他行业企业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从其行业规定。化学试剂不受本《目录》禁止、限制和控制,可根据需要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但使用、储存、经营和运输条件应当符合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规定。(危险化学品试剂需符合《危险货物例外数量及包装要求》《危险货物有限数量及包装要求》)
主要包含(1)责任体系、(2)规划要求、(3)企业主体责任和本质安全、(4)生产、储存、使用、经营环节管理、(5)宣城宁国化工园区禁止类危险化学品目录(试行)、(6)宣城宁国化工园区限制类危险化学品目录(试行)、(7)宣城宁国化工园区控制类危险化学品目录(试行)、(8)产业目录、产业类别、生产能力、工艺水平控制指标。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电话
解读机关:经开区安监局
解 读 人:储毅然
电 话:4178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