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060X/202302-00084 | 组配分类 | 主动回应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2023-02-08 10:02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主动回应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林业局) | 主题导航 | 国土资源、能源 |
信息名称 | 【政策咨询】关于农村不动产登记确权登记证发放问题 | 内容概述 | 网友,您好!目前我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工作基本结束,正在对调查成果进行验收评估工作。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实施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下一步待权籍调查成果通过验收后,将积极引导符合发证条件的权利人依规申请不动产登记发证。如有不明之处,可以通过0563-4012785电话咨询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