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2392/202302-00052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教体局 | 发文日期 | 2023-02-08 15:10 |
发布文号 | 教行〔2023〕9号 | 关键词 | 通知公告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教体局 | 主题导航 | 科技、教育 |
信息名称 | 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义务教育学校:为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安徽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指南》《宣城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函〔2023〕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控辍保学工作通知如下:一、全面摸排学生返校。2月6日学生返校后,各义务教育学校开学后两天内对照学籍逐一核对学生返校情况,对未返校学生第一时间联系确认,了解掌握有关原因。开学一周内各校完成学生返校情况排查,建立年度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及无学籍人员、人在籍不在和籍在人不在名册,如实填写 |
各义务教育学校:
为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安徽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指南》《宣城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函〔2023〕4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控辍保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摸排学生返校。2月6日学生返校后,各义务教育学校开学后两天内对照学籍逐一核对学生返校情况,对未返校学生第一时间联系确认,了解掌握有关原因。开学一周内各校完成学生返校情况排查,建立年度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及无学籍人员、人在籍不在和籍在人不在名册,如实填写附件1,并于2月12日前将附件1电子版及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或扫描件报送教育科。
二、及时开展劝返复学。对连续无正当原因一周未及时返校或确认失学辍学学生要迅速启动劝返复学程序和纳入工作台账管理,学校安排专人及时联系家长和学生,劝其到学校就读;劝返无效的,学校要向其发放劝返通知书,再次劝其及时回校就读;对拒不复学或联系不上的,学校要及时书面报告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教体局,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或市教体局安排人员联系劝返,直至复学。
三、“一生一表”建立疑似辍学学生工作档案。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疑似辍学学生“一生一表”工作台账(见附件2),认真记录辍学学生的具体信息,特别是详细记录实施劝返工作情况。对经当地政府或教体局核实同意、准许先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手续的学生,也应建立“一生一表”工作档案,并做好相关记录,继续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四、关心关爱特殊群体。各校要依法保障家庭经济贫困学生、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留守儿童、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对有辍学苗头学生,要加强教育帮扶指导,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教学帮扶方案,鼓励学生多参加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努力消除学习困难和厌学因素。对经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不能坚持到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包括在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治疗和在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残疾儿童少年,要通过送教上门的方式提供义务教育,并保障服务时间,不断提高送教质量。
五、强化日常监测管理。控辍保学具有长期性、动态性和复杂性等特点,各地要紧盯义务教育有保障核心指标不放松,健全完善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保持控辍保学政策不变、力度不减。对学籍在其他学校的,督促其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做到人籍一致;对未建立学籍的,要及时为其补建学籍;对有关学籍信息变动,要在学籍系统及时标注、更新,落实好动态监测管理,不断巩固拓展控辍保学工作成果。
联系人:方建国
电话:4013269
附件:
1.2023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返校排查统计表;
2.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登记表。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