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1679/202302-00017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23-02-10 17:00 |
发布文号 | 水保〔2023〕35号 | 关键词 | 部门文件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水利局 | 主题导航 | 农业、林业、水利 |
信息名称 | 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指导意见 | 内容概述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乡村振兴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乡村振兴局,部直属有关单位: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是小流域综合治理的深化与发展,对保护涵养水源、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具有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全面推动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大力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和美丽中国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