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060X/202303-00104 | 组配分类 | 其他信息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2023-03-07 09:09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意见征集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 主题导航 | 国土资源、能源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听证会公告 | 内容概述 |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宁国市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成果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申请参加听证会须知法人、其他组织、公民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拟作为听证会代表参会的单位或个人,请持单位价绍信(公民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参加听证会申请,于2023年4月7日17:00时前到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名。法人、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在参加听证会申请中确定拟作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并写明其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听证会组织部门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听证会代表。二、申请旁听听证会须知法人、其他组织、 |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宁国市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成果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须知
法人、其他组织、公民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
拟作为听证会代表参会的单位或个人,请持单位介绍信(公民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参加听证会申请,于2023年4月7日17:00时前到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名。
法人、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在参加听证会申请中确定拟作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并写明其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听证会组织部门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听证会代表。
二、申请旁听听证会须知
法人、其他组织、公民可以申请旁听听证会。申请旁听人应于2023年4月7日17:00时前到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名,报名时需持单位介绍信(公民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旁听听证会申请,法人、其他组织申请旁听听证会的,还应当在申请中确定拟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并写明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听证会组织部门将根据申请情况指定旁听代表。
三、注意事项
1、经审核后确定的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2、听证会代表应自觉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不得喧哗,不得中途无故退场。届时应准时参加。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此次听证。
3、具体听证时间地址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带宗
联系电话:0563-4012799
特此公告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