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99802061L/202302-00074 | 组配分类 |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 发文日期 | 2023-02-28 09:16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 主题导航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信息名称 | 关于市长热线来电反映反映宁国市赵子饭店售卖狗肉问题 | 内容概述 | 电人反映宁国市富华国际社区一期北门门口赵子饭店,正在售卖未检疫的狗肉;现来电举报,请经办单位联系来电人处理1.经了解,由于我省未将犬类依法纳入屠宰管理法规调整范畴,国家和省级层面也未制定出台过犬类的屠宰检疫规程、肉品检验规程和屠宰管理办法,农业部门对当前犬类的屠宰和检验检疫尚不能实施屠宰许可及进行屠宰检验检疫,也不能参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或《动物防疫法》进行处罚,因此对于销售食用狗肉,还需给下一步国家或省级层面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出台后予以明确。2.鉴于狗肉食品安全风险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与该店负责人进行了联系,了解情况并建议其停止经营狗肉,下一步市场监 |
电人反映宁国市富华国际社区一期北门门口赵子饭店,正在售卖未检疫的狗肉;现来电举报,请经办单位联系来电人处理
1.经了解,由于我省未将犬类依法纳入屠宰管理法规调整范畴,国家和省级层面也未制定出台过犬类的屠宰检疫规程、肉品检验规程和屠宰管理办法,农业部门对当前犬类的屠宰和检验检疫尚不能实施屠宰许可及进行屠宰检验检疫,也不能参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或《动物防疫法》进行处罚,因此对于销售食用狗肉,还需给下一步国家或省级层面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出台后予以明确。 2.鉴于狗肉食品安全风险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与该店负责人进行了联系,了解情况并建议其停止经营狗肉,下一步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将对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已于2023年2月28日电话回访两位来电人将上述情况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