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44XF/202304-00072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竹峰街道办事处 | 发文日期 | 2023-04-15 15:0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无,本级政府文件 |
信息来源 | 竹峰街道办事处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竹峰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村、处直各单位:现将《竹峰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各村、处直各单位:
现将《竹峰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宁国市竹峰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竹峰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建立有效的防汛抗旱社会保障体系,确保一旦发生较大的洪涝干旱灾害时能迅速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中,使“防、抢、撤、救”各个环节形成有机整体。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结合本办实际情况制定竹峰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以及《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本办防汛抗旱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辖区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河道山洪、渍涝灾害、台风暴雨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台风暴雨、地震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供水水质被侵害及地质灾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四)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最大限度地减少水旱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危害,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建立健全水旱灾害防范体系、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二、组织指挥体系
成立竹峰街道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防指),指挥部机构人员如下:
政 委:万启刚(党工委书记)
指挥长:宋 坤(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政委:陈文明(人工委主任)
陈刚(党工委副书记)
第一副指挥长:张乐宁(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副指挥长:汪思婷(党工委副书记)
许旸(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余文倩(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戎黎(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吴兵(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李运芳(党工委委员)
成 员:吴华慧(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杨丽亚(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
李诚(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徐君(为民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舒畅(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副主任、应急管理站站长)
杨继(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主任)
程棋奎(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
吴珊(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张瑞(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李娟(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何祖传(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李洁(财政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蔡乐天(警务站站长)
高道明(城管中队队长)
李泽鑫(竹峰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吴信麟(竹峰学校校长)
樊成(武装干事)
李罗春(城建干事)
方兰(竹峰村党委书记)
孙渝飞(瓦窑铺村党总支书记)
陈泽鹏(桥头铺村党总支书记)
杨旖旎(应急干事)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指导协调街道防汛抗旱工作,张乐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舒畅、吴华慧同志为任办公室成员责防汛抗旱日常事项。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若遇人事变动,按照席位制由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4230001汛期值班电话:4230001
三、工作职责
1.指挥部:贯彻执行上级防汛抗旱工作部署及法律、法 规、政策,及时掌握辖区水情、旱情;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制定街道防汛抗旱方案,组织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对水利设施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组织对河流、水利工程和地质灾害点的防洪安全管理。
2.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综合协调、信息发布及上报等工作。
3.应急管理站:及时报告救灾工作情况,统计、核查、
发布灾情;储备、管理防汛抗旱物资;做好防汛抗旱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督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开展事故调查与处理。
4.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指导防汛抗旱和灾后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养殖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畜牧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苗、饲料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组织兽医开展牲畜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开展危旧房屋防汛隐患排查与治理;汛期后及时开展环境卫生清理整治。
5.自然资源规划所:负责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编制, 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负责制定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治理,汛期地质灾害巡查、监测与防治工作;协调防汛木材的供应, 组织做好林区防汛管理工作。
6.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防汛抗旱各类应急预案编制,组织开展防汛应急演练;以河道(堤)、涵闸、泵站、水库 等水利工程设施以及山洪灾害易发区等薄弱环节为重点,认 真查找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积极开展应急度汛和抗 旱水源工程建设,不断提高防汛抗旱保障能力。同时,负责辖区各类企业安全度汛工作。
7.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编制汛期人员值班计划;储备度汛生活物资,做好各类后勤保障工作;组织防汛抗旱宣传报道。
8.财政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防汛抗旱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村提出的申请,会同街道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9.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汛情、旱情相关的社会综合 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10.为民服务中心:负责五保、低保、孤寡老人等困难 弱势群体的安全度汛保障工作;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11.武装部、城管中队:负责组织抢险应急小分队开展防汛抢险工作;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12.警务站: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13.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向街道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4.竹峰学校:负责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涝灾害,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15.各行政村: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村区域各类防汛抗旱工作。
四、应急处置措施
(一)河道洪水。当河道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组织专业和群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当山洪水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立即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增加河道泄洪能力、临时抢护加高堤防等。
(二)渍涝灾害。当出现渍涝灾害时,应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和启动排涝设备,开展自排和抽排,尽快排出涝水,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在河道防汛形势紧张时,要正确处理排涝与防洪的关系,避免因排涝而增加防汛的压力。
(三)山洪灾害。当山洪灾害易发区雨量观测点降雨量达到一定数量或观测山体发生变形有滑动趋势时,立即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转移受威胁地区群众,应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后其他人员,先转移危险区人员和警戒区人员,防止出现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的发生;发生山洪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救,必要时向上级请求救援。
(四)台风灾害。街道防指根据台风警报立即部署防御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力量加强巡查,督促对病险堤防、水库、塘坝进行抢护或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做好受台风威胁地区群众的安全转移准备工作。
(五)堤防决口、水库溃坝。当出现堤防决口、水库溃坝前期征兆时,防汛责任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下游发出警报。迅速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并视情况抢筑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六)干旱灾害。当发生干旱时,各村、各相关部门按照街道防指的统一指挥部署,落实职责,协调联动,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全面做好抗旱工作;按规定启动各项特殊应急抗旱措施,如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等;强化旱情的监测、分析、预测、预报和信息发布,及时分析了解社会各方面的用水需求,加快旱情、灾情的上传下达,加强抗旱宣传报道。
五、应急保障
(一)通信保障。出现水旱灾害后,街道要向上级通信部门请求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保证防汛抗旱通信畅通,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急时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对水库、中津河低洼地带和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出现险情后,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实施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储备常规抢险、抗旱等工具设备。
(三)抢险队伍保障。负责现场应急抢险,随时掌握现场抢险应急状况,根据抢险救援方案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四)抗旱经费保障。办事处将10万元防汛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质保量的做好编织袋、砂石等防汛物料的储备,同时按照 ”备而不集、用后付款”的办法安排20方木材、2台机械设备及防汛车辆等备防汛抢险急用,常用物资专人负责,严禁挪用,真正做到“宁可备而用,不可用而不备”。
六、工作及纪律要求
(一)服从街道防指的统一指挥调度,在统一指挥和调度下,各单位各部门协调工作,确保任务全面完成。
(二)在防汛抢险期间,各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岗位,如需离岗必须向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请假。
(三)在防汛抗旱抢险实际工作中,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靠前指挥和工作,切实担起自己的工作重任,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防汛工作人员执行任务,不得散布不利防汛抢险工作的舆论。
(五)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对拒绝财产和人员转移的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继续进行人员和财产转移。
七、附则
本预案由竹峰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