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55631526X5/202305-00092 | 组配分类 | 双随机一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3-05-22 16:19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双随机一公开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人社局 | 主题导航 | 劳动、人事、监察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人社局2023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工作计划 | 内容概述 | 序号抽查任务名称抽查事项清单名称发起方式抽查主体抽查对象抽查基数(数据动态)和抽查比例任务完成时间段是否跨部门实施联合检查部门12023年度全市劳动用工部门联合检查(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资支付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检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检查;规章制度制定情况检查;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检查按职责分工负责;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检查。(2)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事项的检查;公示信息的检查。(3)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交通运输部门:通航建筑物运行情况监督检查。市人社局发起(劳动监察大队牵头),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 |
序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事项清单名称 | 发起方式 | 抽查主体 | 抽查对象 | 抽查基数(数据动态)和抽查比例 | 任务完成时间段 | 是否跨部门实施 | 联合检查部门 |
1 | 2023年度全市劳动用工部门联合检查 |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资支付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检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检查;规章制度制定情况检查;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检查按职责分工负责;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检查。(2)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事项的检查;公示信息的检查。 (3)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交通运输部门:通航建筑物运行情况监督检查。 |
市人社局发起(劳动监察大队牵头),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全市存续企业 | 抽查基数:163家,10%;(信用分类:正常1%,警示60%,失信80%,严重失信100%) | 2022年5月至11月 | 是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2 | 2023年度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除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外) |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2)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事项此昂的检查;公示信息的检查。 | 市人社局发起(社保中心牵头),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市本级存续企业 | 抽查基数:116家,抽查比例为10%(信用分类:正常1%,警示60%,失信80%,严重失信100%) | 2023年5月至11月 | 是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3 | 2023年度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联合检查 |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2)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事项此昂的检查;公示信息的检查。 | 市人社局发起(就业科牵头),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全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抽查基数:12家,抽查比例为50%(信用分类:正常1%,警示60%,失信80%,严重失信100%) | 2023年5月至11月 | 是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4 | 2023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检查 |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检查 | 市人社局组织发起(就业科牵头)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全市培训机构和全市技工学校 | 抽查基数:6家,抽查比例为50% | 2023年5月至11月 | 是 | |
5 | 2023年度职业技能认定(鉴定)机构检查 |
技能人才评价机构检查 | 市人社局组织发起(就业科牵头)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全市技能人才评价机构 | 抽查基数:5家,抽查比例为50% | 2023年5月至11月 | 是 | |
6 | 2023年度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联合检查 |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2)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事项此昂的检查;公示信息的检查。 | 市人社局发起(仲裁院牵头),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全市劳务派遣单位 | 抽查基数28家,抽查比例为30%(信用分类:正常1%,警示60%,失信80%,严重失信100%) | 2023年5月至11月 | 是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