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124U/202305-00074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3-05-11 07:51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秘〔2023〕23号 | 关键词 | 宁国市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部门文件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民政局 | 主题导航 | 民政、扶贫、救灾 |
信息名称 | 【本级政策】关于印发宁国市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宁国市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派出机构:
现将《宁国市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5月11日
宁国市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市婚俗改革,宣传健康向上的婚姻家庭文化,倡导简约适当的婚俗礼仪,培育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促进婚姻家庭幸福和谐、社会稳定。根据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民务函〔2020〕131号) 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推动婚俗改革,积极开展优秀婚俗文化宣传,加强家庭家风家教建设,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和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向善向好。
二、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婚姻登记机关的阵地作用和辐射带动作用,力争用三年时间进一步优化婚姻登记、离婚调解服务程序,加强婚姻家庭教育,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参与婚俗改革。广泛开展婚俗改革宣传,积极培育优秀婚俗文化品牌。发挥村级自治组织作用,健全红白理事会服务机制,完善和巩固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成果,努力形成健康积极、文明向上的优秀婚俗文化和氛围。
三、工作举措
( 一 ) 建立健全婚俗改革工作“三级”机制
1.成立市级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组。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 等为成员单位的婚俗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推进改革工作任务,研究解决全市婚俗改革中存在的问题。(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3年4月底前 )
2.建立乡镇街道婚俗改革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文明创建、文化旅游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 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作用,结合重要节日大力开展婚俗改革、婚姻家庭教育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各乡镇 (街道 ) ,完成时限:2023年5月底前 )
3.健全村级“红白理事会”服务机制。健全“红白理事会”服务 机制,建立村级组织保障机制,保障宣传服务、群众活动正常开展。着力发挥新风堂作用,加强运营,协助群众办理婚嫁事宜。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各乡镇 (街道) ,完成时 限:2023年7月底前)
(二) 提升婚姻登记机关“四项”服务
1.强化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在市婚姻登记处打造“婚姻家庭辅导室”,将婚俗改革、移风易俗等纳入巾帼志愿宣讲主题,依托市 妇联建立“婚姻家庭关系宣讲志愿服务队伍”,围绕法律法规、家 庭关系开展常态化宣讲,增强婚姻当事人的家庭责任感,帮助他 们学习掌握夫妻沟通技巧,改善婚姻家庭关系,促进婚姻家庭幸福稳定。(牵头单位:市妇联,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完成时限:2023年8月底前 )
2.强化家庭矛盾调解服务。在市婚姻登记处打造“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室”,依托市妇联“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打造“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志愿服务队伍”,根据家庭需求,对家庭矛盾进行调解,协助群众化解家庭矛盾,协助家庭各方合法保护权力。(牵头单位:市妇联,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完成时限:2023年8月底前)
3.强化婚姻登记颁证宣誓服务。在市婚姻登记处打造“婚姻宣誓室”,培育“婚事新办志愿服务组织”,协助主持和引导登记新人进行婚姻宣誓,强化登记仪式。(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完成时限:2023年8月底前 )
4.强化婚姻登记场所信息化服务。在市婚姻登记处建设婚姻登记全流程信息化平台,方便群众办理婚姻登记事项。(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
( 三 )打造婚俗文化“五大”阵地
1.打造婚姻家庭文化公园。结合在城区公园、步道(滨河长廊)建设,打造婚姻家庭文化公园1处,结合打造1处户外颁证点,设置1处“相亲角”,加强景观设计,体现优秀婚俗文化。(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前 )
2.打造特色婚俗文化园。结合少数(畲族) 民族文化宣传工作,加强特色婚俗的总结、展示和宣传,将云梯畲族乡千秋村打造成为特色婚俗文化园,加强传统特色婚俗的宣传,积极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牵头单位:市文旅局,配合单位:云梯畲族乡,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
3.打造困难家庭慈善空间。联合市慈善总会会,为困难家庭开展慈善募捐活动,在市婚姻登记处设置慈善空间,常态化开展1元捐活动,引导社会各界为困难家庭奉献爱心,募捐资金全部用于全市困难家庭帮扶。(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完成时限:常 态化开展)
4.打造村级婚俗改革新风堂。将健康的婚俗文化融入新风堂, 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加强新风堂运营管理,积极为居民提供婚 事服务,承办喜宴,合理引导制定喜宴标准,减少铺张浪费。(牵 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常 态化开展)
5.打造婚俗改革旅游线路。围绕“爱在皖南徒步川藏” ,从皖南川藏线南入口至储家滩打造婚俗改革徒步路线;围绕马鞍峰景区建设打造婚俗文化登山路线。(牵头单位:竹峰街道、青龙乡,配合单位:市文旅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 四 )丰富婚俗改革“N”类活动
1.举办文明集体婚礼。充分利用城区公园、本市旅游景区等场所,适时举办集体婚礼, 营造文明、时尚、简朴、和谐的婚嫁新风。(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团市委、总工会、市妇联,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底前)
2.举办“七夕”相亲会。结合七夕传统节日,举办“真情相约.爱在宁国”大型青年交友活动,开辟公园“相亲角”,定期组织开展相亲活动。(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3.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宣讲主题活动。发挥学校校园阵地作用,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专题讲座,宣传优良的传统家风家教家训文化,培育形成家庭和睦、崇尚道德、重视教育、诚信守礼的家风家教。(责任单位:市教体局,配合单位:市妇联,完成时 限:2024年12月底前 )
4.广泛开展典型培树活动。广泛开展“好婆婆”“好媳妇”“文明 家庭”等评先评优活动,用身边榜样带动社会风气向上向善,形成邻里和谐、家庭和睦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妇联,配合单位:市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5.结合开展特色婚俗文化活动。各乡镇(街道) 将婚俗改革宣传活动同本地特色文化、旅游项目有机结合,各乡镇试点期间结合其他活动开展不少于1项婚俗改革类活动。(责任单位:各乡镇 (街道)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
四、组织保障
(一) 强化统筹调度。市民政局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跟踪调度,压茬推进,进一步压实部门责任和属地责任,细化任务分工,确保试点工作形成合力。
(二) 强化示范作用。各级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签订推动婚俗改革承诺书。党员干部本人或子女婚娶,严格落实报告制度,严格控制举办规模和标准,带头选择集体婚礼、旅行婚礼等新型婚礼。组织干部职工积极踊跃参与婚俗改革志愿服务及相关募捐活动。对党员干部不按规定请示报备,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纪依规处理。市民政局要定期对各地各单位推动和参与婚俗改革情况进行总结和通报。
( 三 ) 强化宣传引导。依托新闻媒体和各类宣传阵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权威评论、专题报道等方式,报道一批加强移风易俗、遏制婚俗陋习的经验做法,推出一批婚俗新风的公益广告,增强群众对婚俗改革工作的自觉性和认同感,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
( 四 ) 强化资金保障。各责任单位要将婚俗改革建设项目资金纳入工作预算安排,将婚姻登记阵地建设及相关志愿服务团队服务补贴纳入财政预算。
附件:1. 宁国市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组名单及职责分工
2. 宁国市婚俗改革试点工作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