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730007167P/202304-00147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发文日期 2023-04-14 14:17
发布文号 关键词 部门解读
信息来源 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主题导航 综合政务
信息名称 【文字解读】宁国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实施细则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我市中介服务市场,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更好服务市场主体,2023年4月13日印发《宁国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实施细则》并实施。

【文字解读】宁国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我市中介服务市场,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更好服务市场主体2023年4月13日印发《宁国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实施细则》并实施。现将《实施细则》主要精神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宁国市针对中介服务耗时长、收费乱、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勇于"破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安徽省行政许可中介服务管理办法》以及宁国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中介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宁“四送一服”营商环境组〔2021〕3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我市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形成了一些经验。但在涉及行政权力的中介服务中,由于部分领域中介机构数量少、行业竞争不充分,导致中介服务收费高、质量差、耗时长等“中介不中”的问题,中介机构服务质效已经成为制约项目落地的主要“瓶颈”。为规范中介机构管理,破除审批服务前置障碍,促进行政审批、项目落地再提速,我局牵头建设网上中介超市,拟定相关管理机制。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调研情况

为进一步统一思路、提高认识,把中介机构管理工作做实做细。市数据资源局多次前往苏浙等先行先试区实地察看调研同时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加强中介服务管理工作。

起草初稿

2015年4月起,国务院正式开启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清理中介服务事项、破除垄断、切断利益关联、规范收费、实行清单管理,加强对中介服务的监管。我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安徽省行政许可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等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形成《实施细则》初稿主要内容为:1、凡是财政性资金项目,项目业主按照“一事一选”的原则,必须在中介超市通过竞争方式选取中介服务机构;2、市直各单位职责分工;3、中介机构入驻网上中介超市流程,项目业主选取中介服务流程;4、加强中介机构的信用管理体系;5、中介服务过程中的相关投诉处理等。并协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做好日常监管,确保中介机构的行为符合规范;

(三)广泛征求意见

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于2月17日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分别向各相关单位及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综合反馈意见对实施细则进行了修改。

(四)提交市联席会议审议

2023年3月30日,《实施细则》通过市中介机构规范化联席会议办公室审议通过。

四、工作目标

依托安徽政务服务网建设宁国市网上中介超市。项目业主通过中介超市向中介机构购买作为行政管理必要条件的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中介服务,规范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运行、服务和监管,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便捷高效的中介服务市场。

五、主要任务

本细则主要任务包括:一是明确中介机构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行业主管部门、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审计、行业协会等部门职责;二是邀请中介机构入驻,明确中介机构的入驻条件、具体材料、入驻申请具体流程、信息变更等要求;三是规范中介机构选取流程和选取方式;四是明确失信行为内容,加强中介机构信用管理;五是明确投诉处理有效期、投诉方式、投诉人条件、投诉受理等要求;六是明确对办公室、行业主管部门、财政性资金项目业主相关工作人员存在的不良行为依法依规处理意见。

六、保障措施

建立中介机构规范化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信息共享、相互衔接、协同配合的高效管理机制,研究落实有关中介机构管理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重要举措,商定宁国市中介机构管理服务的相关配套制度;明确各部门责任,督促责任落实,统筹指导中介机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不断推进中介机构管理规范化、服务标准化建设。

解读机关:数据资源管理局

解读人:朱晶晶

联系方式:0563-4036553

电子邮箱:17582088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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