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893G/202306-00006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文日期 | 2023-06-01 10:01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经信局 | 主题导航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信息名称 |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56号建议的答复 | 内容概述 | 彭跃刚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对港口镇一矿、二矿内工业企业用地进行盘活、住居用地进行整治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基本情况原港口一、二矿系宣城市直属企业,目前尚未移交宁国市。该企业人员流动(含农民合同工)、社会保险、人事档案管理及企业改制、职工安置、职业病、工伤认定、特殊工种退休等问题的处理权均在宣城市。1.管理机构。2002年,经宣城市编委批复设立港口一、二矿管理处,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4人。2012年港口一、二矿管理处被撤销,改由宣城市经信局(原宣城市经信委)直接管理,专门负责处理港口一、二矿职工的社会事务和历史遗留问题。2.房屋问题。原港口一、二 |
彭跃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港口镇一矿、二矿内工业企业用地进行盘活、住居用地进行整治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原港口一、二矿系宣城市直属企业,目前尚未移交宁国市。该企业人员流动(含农民合同工)、社会保险、人事档案管理及企业改制、职工安置、职业病、工伤认定、特殊工种退休等问题的处理权均在宣城市。
1.管理机构。2002年,经宣城市编委批复设立港口一、二矿管理处,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4人。2012年港口一、二矿管理处被撤销,改由宣城市经信局(原宣城市经信委)直接管理,专门负责处理港口一、二矿职工的社会事务和历史遗留问题。
2.房屋问题。原港口一、二矿房屋均为上世纪80年代前所建,部分房屋年久失修已成危房。现有部分职工和职工子女在厂区无偿居住。前期,宣城市委托专业机构对一、二矿、联运公司等房屋资产残值、可用资产进行了评估,其房屋残值很低。因未进行房改,住户没有所有权,如采用市场化异地安置,根据当前市场行情测算,安置房总造价约为2亿元(不包括停车场、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建设费用)。
3.土地问题。原港口一、二矿(含地区煤炭)在港口镇共有土地20宗。如要整体规划利用土地,需对住户进行异地安置,盘活该宗土地,投入成本大,回报率低。
二、下一步打算
我局已向宁国市政府汇报并向宣城市经信局请示,待宣城市相关部门拿出具体细化措施后再进一步跟进。如我市接收港口一、二矿,需宁国市委、市政府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动部门,摸清房屋及土地情况,重新核算资产,明确权属,梳理矛盾纠纷。制定土地利用计划,涉及复垦为耕地的按照规定纳入土地整治项目,科学规划,统一布局。同时,明确管理主体、资产现状、身份待遇、安置方式等要素,共同推动顺利推进移交工作。
办复类别:C类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系人:吴国
联系电话:0563-4036750
宁国市经信局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