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394647658C/202305-00224 | 组配分类 | 主动回应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 发文日期 | 2023-05-06 14:4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疫苗接种,传染病疫情及防控,通知公告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 主题导航 | 卫生、体育 |
信息名称 | 关于近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安排的通告(2023年5月8日至6月4日) | 内容概述 | 广大市民朋友:现将我市2023年5月8日至6月4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安排通告如下:一、接种对象目标人群、时间间隔和疫苗选择一览表目标人群时间间隔疫苗选择未感染未完成基础免疫按现行规定执行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北京科兴公司、深圳康泰公司);重组新冠病毒疫苗(智飞龙科马CHO细胞)18岁以上未完成第一剂次加强免疫人群完成基础免疫3个月后实施第一剂次加强免疫重组新冠病毒疫苗(智飞龙科马CHO细胞)重组新冠病毒疫苗(珠海丽珠CHO细胞)腺病毒载体新冠病毒疫苗(康希诺吸入用)(注:仅方舱有少量)18岁以上未完成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的人群(感染高风险人群 |
广大市民朋友:
现将我市2023年5月8日至6月4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安排通告如下:
一、接种对象
目标人群、时间间隔和疫苗选择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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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人群 |
时间间隔 |
疫苗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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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感染 |
未完成基础免疫 |
按现行规定执行 |
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北京科兴公司、深圳康泰公司); |
18岁以上未完成第一剂次加强免疫人群 |
完成基础免疫3个月后实施第一剂次加强免疫 |
重组新冠病毒疫苗(智飞龙科马CHO细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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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以上未完成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的人群(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性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 |
完成第一剂次加强免疫6个月后实施第二剂次加强免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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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感染 |
未完成基础免疫人群 |
感染3个月后(1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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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岁至17岁人群仅可使用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北京科兴公司、国药中生武汉公司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和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 细胞) |
二、有关注意事项
敬请收到接种短信通知、电话通知或者街道社区通知的市民携带本人身份证,并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保持一米线等),前往就近的接种点接种。未成年人接种时需要由法定监护人现场全程陪同,并携带受种者预防接种证、身份证或户口本,以及本人身份证,签署知情同意书后进行疫苗接种;行动不便、沟通不畅或70岁以上老年人需有家人陪同;视力不佳的老年人,请带上适宜度数老花镜。
宁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