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63J/202304-0006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发文日期 2023-04-21 15:28
发布文号 宁信办【2023】2号 关键词 宁国市关于落实《安徽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实施方案》的通知,部门文件
信息来源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主题导航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信息名称 宁国市关于落实《安徽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成员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一改两为”会议精神,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支撑作用,省政府办公厅今年2月印发《安徽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各地各有关部门全面推行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工作。宁国市多措并举,推动《实施方案》落实落地,根据《实施方案》和宣城市工作要求,现将此项工作要求规定如下,请各相关单位参照执行。一、根据刚刚施行的《实施方案》,自2023年4月起,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全面推行企业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实现“应替尽替

宁国市关于落实《安徽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实施方案》的通知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一改两为”会议精神,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支撑作用,省政府办公厅今年2月印发《安徽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各地各有关部门全面推行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工作。宁国市多措并举,推动《实施方案》落实落地,根据《实施方案》和宣城市工作要求,现将此项工作要求规定如下,请各相关单位参照执行。

一、根据刚刚施行的《实施方案》,自2023年4月起,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全面推行企业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实现“应替尽替”;各部门可直接通过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获取企业信用报告,不再要求企业提供信用报告或无违法违规证明,实现“无感智办”。各部门围绕优环境、促发展,在审批备案、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政策资金支持、评先评优等更多事项时,要积极引导企业自主查询信用报告,全面推进信用报告应用。企业在办理上市、融资、评优评先等事项时可通过“信用中国(安徽)”网站、“皖事通”APP申请获取信用报告,以1份“报告”可代替40项“证明”,实现企业开具证明少跑40趟。

二、数据资源局在对应窗口放置安徽省信用报告服务指南(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宣传册,企业在前往窗口办理“信用信息服务(无违法违规证明版)业务,提交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企业授权书等材料,由窗口人员审核相关材料并受理,如企业无违法违规记录将出具报告;如有违法违规记录,将不予出具报告,并说明原因。在政务服务大厅(市民之家)放置信用报告服务指南易拉宝版宣传牌,同时在政务服务一体化终端能够查询并下载打印信用报告。

联系人:李蓓 4016242


附件2:安徽省信用报告服务指南(无违法违规证明版)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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