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2304-00059 组配分类 政策措施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3-04-19 17:31
发布文号 关键词 【文字解读】《宁国市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若干举措(试行)》的政策解读,部门和专家解读
信息来源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导航 综合政务
信息名称 【文字解读】《宁国市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若干举措(试行)》的政策解读 内容概述 2023年4月19日,宁国市发布了《宁国市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若干举措(试行)》(宁政规〔2023〕3号),现解读如下:一、决策背景和依据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促进我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国家十七部委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城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重点任务清单》精神,结合《宁国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

【文字解读】《宁国市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若干举措(试行)》的政策解读

  2023年4月19日,宁国市发布了《宁国市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若干举措(试行)》(宁政规〔2023〕3号),现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促进我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国家十七部委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城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重点任务清单》精神,结合《宁国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试行)》实施情况,市卫健委制定了《宁国市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若干举措(试行)》(以下简称《若干举措》)。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是着眼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兼顾当前和长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满足大多数家庭的生育意愿,有利于改善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2022年6月份,我市制定出台了《宁国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试行)》,实施半年以来,鼓励生育效果显现不明显,人口仍呈较大下降趋势。因此,在《宁国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试行)》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完善全面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鼓励生育平缓生育率下降趋势。
  三、出台目的
  为组织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进一步探索完善全面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鼓励生育平缓生育率下降趋势,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2022年初,市卫健委通过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政策、开展调研,收集相关数据资料等,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于6月份出台了《宁国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试行)。政策实施以来,鼓励生育效果显现不明显,人口仍呈较大下降趋势。2023年1月份,市卫健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再次草拟《若干举措(试行)》。
  (二)征求修改意见。1月31日,市政府办组织教体局、民政局、人社局、财政局、住建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法制办)、妇联、住房公积金办公室召开了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座谈会,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代表、市党代表及相关专家参加了会议。会上对《若干举措(试行)(征求意见稿)》进行论证,各部门结合部门职责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再次修改完善后,2月1日挂网公示30日广泛征求社会层面意见。
  (三)开展合法性审查。结合有关意见和建议,经审签,形成《宁国市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若干举措(试行) 》(送审稿)3月9日通过司法局审查。
  (四)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3月14日经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五、工作目标
  到2025年,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服务管理制度基本完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完善,千人口托位数达4.6个,生育水平适当提高,人口结构逐步优化,人口素质进一步提升。到2035年,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完善,优生优育、幼有所育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相适应,家庭发展能力明显提高,人的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六、主要任务
  《若干举措(试行)》总共分为五个部分。
  一是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通过强化高龄、高危孕产妇孕期管理,实施出生缺陷防治补助,减少出生缺陷,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对我市实施再生育辅助技术的三孩家庭,给予补助,提高生育率。加强育儿嫂等职业技能培训,开展优秀服务家政企业评比并给予奖励,推动家政企业育儿服务水平。
  二是强化积极生育支持配套政策。探索降低企业用工成本,通过建立生育假期用工成本合理分担机制,给予企业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降低生育成本。探索逐步建立完善家庭养育补贴制度,给予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一次性育儿补贴,降低育儿成本。对当前家庭依法生育的三孩享受公办幼儿园免摇号入园政策,并根据家庭意愿安排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费享受当地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组织的课后服务,降低教育成本。
  三是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大托育服务政策支持,通过对托育机构给予生均补贴,并根据托育机构规模,符合条件的免征企业所得税,降低托育机构运营成本。要求城区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均开设托班,非城区16个乡镇、街道开设托班的公办幼儿园均不少于1个。将托育服务纳入社区服务政策清单,打造“15分钟”托育服务圈。对积极兴办托育服务点的村社区通过评估验收给予所在村经费补贴,强化城乡托育服务设施建设。
  四是强化住房、税收等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已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实施购房租房倾斜政策,降低家庭住房支出。全面落实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对母婴护理、托育服务以及相关职业培训、消费品生产的企业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提供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项目贷款和融资融智服务,发挥好税收、金融等支持作用。
  五是做好政策调整有序衔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机制,完善计生特殊家庭帮扶体系,符合条件的计生特殊家庭对象给予居家养老补贴。加大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水平,深入开展“暖心家园”项目,建立定期巡访制度,实现帮扶联系人、家庭医生签约、优先便利医疗服务“三个全覆盖”,扎牢织密帮扶安全网。
  七、重要举措
   (一)加强生殖健康服务。对我市实施再生育辅助技术生育三孩的当前家庭,给予不超过2万元费用据实补助。
  (二)降低养育成本。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逐步建立完善家庭养育补贴制度。自2023年1月1日之日起,同一对夫妻依法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纳入常住管理且子女落户本市),给予一次性育儿补贴10000元;同一对夫妻依法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纳入常住管理且子女落户本市),给予一次性育儿补贴15000元。
  (三)降低保育教育成本。同一对夫妻(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纳入常住管理且子女落户本市)依法生育的三孩可享受公办幼儿园免摇号入园政策,并根据家庭意愿安排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费享受当地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组织的课后服务;在公办托育机构入托期间(含公办幼儿园托班)给予伙食点心费用补助。
  八、创新举措
  (一)二孩、三孩一次性育儿补贴发放。探索逐步建立完善家庭养育补贴制度,给予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一次性育儿补贴,降低育儿成本。
  (二)探索生育假期用工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在企业女性劳动者生育二孩、三孩产假期间给予企业50%的社会保险补贴,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三)强化城乡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对社区(村)利用社区(村)用房兴办托育服务点的进行评估验收,通过评估验收的每年给予所在村(社区)2万元经费补贴。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和工作落实,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
  (二)密切协作配合。健全人口生育相关议事协调机制,完善部门配合、政策衔接、信息共享的人口工作综合治理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工作督导。将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纳入当地党委、政府和本部门、本单位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层层落实年度目标管理考评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促进工作落实到位。
  十、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部门: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邵宁
  联系电话:0563-4037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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